xXxSuicidexXx wrote:
或許法官被收買了或是...(恕刪)

別氣別氣!
當然大家很急
但是法的東西!就是照步驟。有東西就是有東西
幾分證據講幾分話,你生氣你不爽。就是這樣

要不然就是看有無旁然或路邊監視器錄到,也不然咧。

就是找證據吧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車禍發生的第一時間,如果有報警處理....
警方應該可以從駕駛座(如方向盤、方向燈切換桿...)採集到駕駛者的指紋
如果警方當時應執行而未執行,應概算是怠忽職守
可以要求國賠及懲處相關失職人員吧!?

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
這跟檢察官起訴的時候沒搞對起訴法條以及證據收集有關係吧
法官根據檢察官的起訴事實以及證據來進行判斷
要是事實以及證據無法充分支持
那當然要判無罪啊
法律學問大啊~~
不念不考~至少了解一些對自己也是好的
什麼都先不要說!!
先公佈法官的大名吧!~~~
暗示我們開車只要不小心撞到人就趕快往後座爬嗎?
兩個人都推說不是自己開車的就沒事??
我看兩個一起判刑吧..
一個肇事傷人,一個知情不報
毫無悔意的共犯...應加重其刑...

這個新聞我剛剛也有看到,是因為發生之後男女相互頂罪,檢方跟警方認為是女的駕駛,所以先將女方起訴
沒想到一二審時法官認為是男方駕駛的,所以都判無罪,但是檢方改起訴男方,卻被三審法官認為是女方駕駛
所以男方也無罪!
現在被害人說要上訴!
我認為上訴後不管是起訴男方或是女方,另一方都以頂罪或是偽證一起起訴,最後一定有人會說實話!

bis0815 wrote:
兩個人都推說不是自己...(恕刪)

是兩個都說是自己開得,可是法官都認為是另一個人開得,所以沒都沒罪!
大痣1977 wrote:
法官最後又判他無罪,形成「車子不知
是誰開的」的幽靈駕駛,因為法官認為,車禍當時兩人都已經下車,又沒有目擊者看到誰開車,才無法判定兇嫌,
..(恕刪)

太好了
依這位法官高明的法律見解來看
大家以後開車時請盡量載人
以備不時之需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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