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店長,大家一定要把他拉下來...罷買與不進入他們的賣場

cannac1999 wrote:
那店長處理不當店員可...(恕刪)


對阿!法律有規定,不能搜身的!
店家被偷?要嘛就現行犯,不然就只能自己看監視器報警!

只此而已.

是不能用懷疑的.
jinyamchen wrote:
一邊啜泣一邊道歉,而...(恕刪)

麻煩你看清楚報導,是店長不准她起來,否則要她"走路"。
saturn_z wrote:
可能是強制罪或公然侮...(恕刪)

誠懇的道歉加上一點小禮物的話
我想多數人都選擇和解原諒
當然要看被搜的那個人怎想
hankce wrote:
為何是那對父女要去扶呢 ..是店長要他跪的..
難道大賣場汙賴完人後處理方式是這樣嗎...
偷東西不都要賠100倍了..那少說也該拿個幾千
禮卷來花花....

A~~地點在台南耶~有誰知道是那一家嗎....恕刪)



人家是下跪道歉,認錯阿.

拿個幾千來花花,也是那個46歲婦人拿.
你覺得那個婦人要下跪道歉,還是要賠個幾千元出來?
正港海綿體寶寶 wrote:
麻煩你看清楚報導,是...(恕刪)


那你今天員工不認錯.又不甩客人.

要怎麼處理?

威脅?叫他走路剛好而已.
sony9 wrote:
以後誰要去翻顧客袋子呢?
...(恕刪)



唔....其實我一直覺得店員不該去翻客人的袋子....

再著,如果對方家長不是員警,這件事的結尾應該就是女生學自己回家哭而已吧

而且, 『女店員翻完包包,才發現沒有這回事,女店員連一聲道歉都沒有,』

我總覺得店家和店員本身都有錯

但是店家不應該把責任都推給店員,因為店員敢這麼做,一定是店家有要求吧


什麼時候台灣的店家才會停止隨便搜客人的包包?

有問題麻煩報警處理



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這警察成熟度不足!店家也傷了老員工~
可以收店了!這女員工大可對女學生道歉或是自掏腰包買個禮
態度好道歉即可!
不需要理那個胡來的警察(父親)!
情緒來就亂處理,店家也單純的可以!

找那邊鄉下第三公信力的人!在拖時間也不過處理情緒~
結果是會差到那去?

在南北都市都曾遇過!不是小標忘了幫我拿出來過!看發票就好了!
不然就是女生故意玩電門要打招呼!笑笑就算了~
何必這樣難看~洗人家尊嚴!那花蓮警察罰站,這警察是不是也可以認同!
還是讓它長官改罰它大門跪~只要它有行政錯誤!行嘛?
惡質~
jinyamchen wrote:
那你今天員工不認錯.又不甩客人.

要怎麼處理?

威脅?叫他走路剛好而已.
如果認錯就值得原諒,但做錯事不認錯,叫他走路剛好而已
真的是沒法律知識

懷疑人家偷??

除非現行犯才可以當場抓起來送警局

不然你懷疑客人有偷東西

只能請客人留下 請警察來處理

自己動手 非常不好 是犯法的
冷茶 wrote:
什麼時候台灣的店家才會停止隨便搜客人的包包?...(恕刪)


小偷多多!所以很多大賣場都禁止帶包包進去的.
當然搜客人背包是不對的,賣場因該禁止做這種事.

其實員工也不用鳥老闆,搜背包,抓偷東西的,老闆會挺你?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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