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723 wrote:
犯錯受罰理所當然,但是對於無心之過所將面臨的罰則,也真是忐忑不安啊.......(恕刪)
這時就是你展現男人魅力最佳時刻,也是驗證多年來培育的人脈是否管用
言至此~

su723 wrote:
單純就引用錯誤的圖片...(恕刪)
但這麼說也不完全對阿~
一定有紀錄不是嗎 (重點是對方已提出告訴,又不是私下和解)
不過~紀錄不就可說是等於前科嗎,都查的到阿
要不你車禍幾次(有報案),就算有和解,但發生時間地點,隨驗亂查就馬上知道了阿
(恕刪)
su723 wrote:
對方透露出這次總共控告50個人,他說叫我去找看看判例,他說他朋友的例子是一張圖40萬........(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