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sui wrote:
如果領失業金的人變少,至少表示,沒有新的人失業了。

這可不一定!
假設,有一個領失業金的人,領了幾個月或已領滿六個月,他找到工作了。
但,有很多賤公司,只請短期或簽下試用期才願錄用。
就這樣,三個月後或三個月內,他,有可能又沒工作了!
於是,他,就成為了新的失業人。
但是,他,卻沒資格再領失業金。
好像工作滿一年才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因為失業給付是一個月要給80多元的失業保險費。公司如果沒有幫忙投保,失業時就無法領這筆。
好像要先保一年才有保障.
earl258 wrote:
好像工作滿一年才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因為失業給付是一個月要給80多元的失業保險費。公司如果沒有幫忙投保,失業時就無法領這筆。
好像要先保一年才有保障...(恕刪)


我之前聽到是 工作一年領3個月 2年領6個月~~~最多6個月~~要查證~~
就是改不掉 wrote:
這可不一定!假設,有...(恕刪)




您還是把我的全文看完

我提到了,請領失業金的人變少,"不"表示失業人口減少

短期找到工作,而後又失業,卻因資格不符無法請領失業金。
這部份會在失業人口比例中顯現。

不過請領失業金的人減少,至少能表示,本來長期有工作的人,被解雇的人數減少了?是吧~

mtsui wrote:
不過請領失業金的人減少,至少能表示,本來長期有工作的人,被解僱的人數減少了?是吧~


有些是改成人力派遣並非長期工作職位。可能也是原因沒錯.
哈哈、看來又是政府拿來欺騙無知的人民
繼續閱讀歡樂的文章吧
銀夜天使 wrote:
很快就會增加了因為我...(恕刪)

千萬別再裁了呀! 目前志X補習班的教室已經人滿為患嚕!
連上課都還得用排隊的.
領完的不能領...
剛畢業的 根本沒資格領
就是改不掉 wrote:
這可不一定!假設,有...(恕刪)


沒錯...如果 領了之後,找到工作,
過了一定期限,才沒工作
就會變成需要重新申請認定資格,
但是 很多公司現在都是找短期 約聘...所以 會造成很多人資格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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