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ark wrote:
問題在於並不是無害通...(恕刪)


所以是海巡署的錯,不會詠春拳,卻上去給人"推倒"嗎....


--------------------------------以下轉述中時報導--------------------------------
根據聯合國海洋公約,國籍船隻代表該國領土與主權的延伸。若「福爾摩沙酋長二號」上的釣客所言為真,加上日本武裝人員跳上海釣船時,「福爾摩沙酋長二號」已經返回我國暫行執法線之內,日本武裝人員的行徑,在法律上將會被解讀為「跳到中華民國的領土上『壓制』中華民國的公務員」,對我國國格之踐踏不可說不重。
Newark wrote:
問題在於並不是無害通行,是侵入對方經濟水域從事漁業行為。

經濟海域,說好聽點200海浬,說難聽點,誰的拳頭大,誰的經濟海域就比較大!
我一直以為釣魚台是我們的
只是某一天日本忽然說是他們的
然後不曉得過了多久李伯公也說是他們的
從此之後就變成日本人的
然後只要有我們的漁船過去都會被押走還是驅離的樣子

事件發生前:領土紛爭國家都放棄了,
事件發生當時:期望我們沒有什麼戰力的國防去保護我們的漁民
事件發生後:過這麼久了都還沒辦法釐情事情真像,船長還討不回來
這如果要說誰錯可能要把十幾年來有關的人都翻出來鞭一遍吧

不過今天押台灣漁民的,如果是對岸可不會像今日還這麼平靜就是了

記得這件事一開始發生時,我還是國中生的年紀吧
這件事情是不是很久了啊
我真的忘了事情的始末了,有搞錯的地方還請見諒跟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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