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ffeeCorner wrote:
話說我姐前陣子換工作...(恕刪)

只能說你姐收的罰單還不夠多
這種事是常有的
自己不要違規就沒事了

ok啦,我東西向被拍兩張禁行機車,那個天橋簡直是條子的天堂

我現在看到有穿螢光黃站在上面,過去後都放慢速度回頭比他中指

比中指不犯交通法規吧
各位都扭曲我的原意了..

如果有一天你違規之後.才知道自己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

結果..當然就學乖了知道不會再違規...

接著過一陣子收到更早之前的罰單.一樣的違規..然後重複循環好幾次..您覺得很合理嗎?

是的就努力批吧...不甘願的請忍住.淚水往肚裡吞..自作孽不可活..幾張都要繳..知道嗎
那個路口的天橋常常有條子站崗(拿著不錯的相機)
有經過此處的騎士不要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啊
NPNT,
連圖都不貼,怪不得被群起圍攻,
因為違規是事實,還有什麼立場去質疑開單的正當性?

不過...還是有些地方可以注意一下,
ex.是否因車流量過大,所以才被擠到公車道?

如果是的話,倒是可以找議員協同處理,有些路段,ex:承德橋北往南向,原先也是因為機車車流太大,導致一些騎士被迫騎到禁行機車處,現在不也將字再往更前方移動,並修改雙白線的長度.

但如果四週都沒啥車的話,就乖乖去繳錢吧!

再來,注意一下照片四週,確定一下是不同的日期所拍攝的,
之前不也有違規停車,被員警左邊拍一張,右邊拍一張,間隔幾分鐘,就被當作是2件違規來處理.

能幫你的,就這麼多. Good Luck!

CoffeeCorner wrote:
幹的好.樓上您的這項作為值得讚許!我挺你!!

別見笑轉生氣,比中指嗆檢座 吃官司,比中指貶尊嚴 牙醫罰10萬.
腦羞成怒,不值得同情.
此類文章在01屢見不鮮.....


台灣人的法治觀念........確實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CoffeeCorner wrote:
話說我姐前陣子換工作...(恕刪)


如果哪一天因為你姐的違規,公車司機為了閃躲她,導致公車撞安全島,
翻車了.
那公車上的人活該嗎?

違法還敢上來說嘴?
健健康康,快快樂樂,平平安安!
想起以前同事說的一句話~『要開快、還怕被開單啊』
只能說『要違規、就別怕被開單』
被開單了~理虧、就鼻子摸摸認了吧

安全比較重要啦~
--- 則規區論討守遵意同並過讀閱已我, 則規區論討視檢裡這按, 能功言引解瞭裡這按 --- ~~~
真的是越扯越遠了...違規當然要受罰...只是當知道錯了...罰單卻重複繳了好幾張..

那警察為什麼不先寄最先拍的那張違規..讓我姐早點回頭是岸..而是違規了好幾次..才寄最近的這張..

所以警察這種心態..您大大可以認同就是了..
可以去申訴一下,看看有沒有所謂的追溯期...

雖然機會渺茫,至少比鄉民你一言我一語的消遣有實際意義。

評曰:警察開單子效率不錯,警察局送單子的效率就差多了。
(以賺錢而論,頗為符合養套殺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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