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darlong0315 wrote:
昨天的新聞英籍毒犯夏...(恕刪)
在大陸,只要販毒達到50克就已經夠判死刑的了。這個英國人居然一個人就帶了幾公斤的海洛因!
英國政府說他有什麽精神病之類,都是假的。英國政府之所以這麼說,主要還是政治手段而已,因為英國國內有那麼一批人需要他們這麼喊話,所以他們必須喊出來,否則會少一些人的支持。
但是英國的老百姓基本同意將這個英國人處以死刑。這個英國人帶的毒品可以毒死2萬多人。
大陸這邊做的也是合情合理的。現在大陸在判死刑都要上交到最高法院反複審核。而且這個英國人的家人也多次來到大陸進行了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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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法律也是很嚴的。我記得當年有一個美國人不知道是犯了什麽罪,美國總統也出來求情,結果還是維持原判,被鞭子抽了。
北韓由於消息封鎖比較嚴重,再加上外國人很少有在北韓的,所以北韓具體是個什麽情況也沒什麼人瞭解。
走私毒品被中國處決真是划不來...
中國一年出口多少毒品到世界各地的量也算數一數二了吧!被這種國家處決算他"雖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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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大陸“出口”毒品也許是走私的毒品流經大陸而已。大陸這邊只要發現種植罌粟,和販毒一樣處置。
在大陸真的毒品這東西真的不要碰
被抓到被判死刑
大概真的沒什麼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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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大陸對毒品的處置是非常嚴厲的。如果販賣軟性毒品,比如在歐洲某些國家合法化的大麻等等,或者販賣搖頭丸,K粉,冰毒,一樣是要被嚴厲處置的。
大陸這邊的藥店對於安定片,安非他明等精神類藥品管制也是非常嚴格的。沒有醫生開出的證明和處方,你很難買得到精神類藥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