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母a紅標米酒 wrote:我是指上、下班的尖峰...(恕刪) 我想你應該弄錯了我們怎麼會是警察的老闆呢我們只是付錢給警察來開我們的罰單的呆瓜而已不然你有看過員工和老闆搶停車位的嗎?(台北市中山北路與長安東路交叉口,長安市場前的非警用停車格都停滿了警用機車,你要停車只能去四處繞還要擔心為了辦那個愚蠢的花博會,連原本可以停的地方都會被拖吊了)
slm wrote:與其期待警察,還不如提升人民的素養與守法觀念。警察只顧著開單的印象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治標還不如治本。 那就是說一個班級裡面也別期待老師有多好,甚至可以不用老師因為學生自己有那個道德規範提升自己的素養與守法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