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效率不好,
停車場外包給民間公司收費又怎麼會「外包墊高成本」、「增加市民的負擔」?
外包商賺的是手續費,
當然會盯緊員工勤快的收費,
搞不好員工還按件計酬,
公家的收費員呢?
他們和技工、工友一樣屬於編制內的人員,
除了退休金適用勞保規定以外,
其餘公務員所享有的子女教育補助費、國民旅遊卡、休假天數、事病假天數等等一律比照公務員,
公務員每小時加班費是月薪/240,
收費員卻是依照勞保規定依不同時段乘上1.33、1.66或2倍,
更重要的是對於工作不力、叫不動的人員,公家機關沒辦法扣他們薪水也很難要他們走路,
有興趣的可以搜尋一下臺北市停車管理處這幾年來解雇收費員的新聞,
被解雇的還有一年請假工會事務假超過200天,只上班50多天的,
被解雇了就找媒體、找議員施壓,
私人公司會有這種情形嗎?
如果你是公家機關的主管,你不會想外包嗎?
停車費的收入是當地政府的所得,
如果覺得停車格不應收費,
那就應該取消收費,把僱用收費人員的錢省下來,
如果認為應該收費,
而且規定了收費頻率,
那就應該努力去落實以達到原先預期的效果(例如達到減少車輛壅塞、鼓勵使用大眾運輸、使用者付費的效果),
我覺得兩相比較之下,
停車收費外包給私人公司比公家機關自行僱用收費人員更有效率、更能減少成本的支出。
ukey783 wrote:
平常嫌公家機關效率不好,
既然效率不好,
停車場外包給民間公司收費又怎麼會「外包墊高成本」、「增加市民的負擔」?
公家的收費員呢?
他們和技工、工友一樣屬於編制內的人員,
除了退休金適用勞保規定以外,
其餘公務員所享有的子女教育補助費、國民旅遊卡、休假天數、事病假天數等等一律比照公務員,
(恕刪)
re:過去嫌的是它公文流程及服務品質...等不是嫌它收錢的效率吧!
還有政府的約僱有那麼多福利嗎?規定不能改嗎?一定要外包才行??而且原本20~30元/h都漲到40~50元/h邏輯
不通吧!
有的人一個人就買3台車然後再來佔車位!檢舉路霸也不理...請問是鼓勵大家當路霸嗎?停車場原本可以緩和一下停
車之苦,現在24h收費...不是更痛苦嗎?停黃線被開單.紅線又被合法偷車...鼓勵大家比狠的嗎?
james8985 wrote:
以前記得公家停車場週5晚上到週日都可以讓民眾免費停車,
但自從某位市長開始很多地方公有停車場都外包,結果都改全年24h收費
再者台北市自行管理或招募約聘人員來收費不是也行嗎?
為什麼要外包墊高成本,增加市民的負擔呢?
先評估流量 再外包 直接收取權利金
這樣對市府而言 很省事啊!!!
不用浪費資源去管理約聘人員
人的問題就交給外包商去煩惱吧
何來成本之說 這是門無本生意啊!!!
外包商是以營利為目的
不然利潤少於權利金就算賠錢了
多出來就是多賺的 多多少就是賺多少
用少少的錢請員工 甚至是時薪制 or 論件計酬
對開單員來說 當然是努力開下去
這就是種生態啊!!!
而且 使用者付費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
如果 環境讓你感覺到開車非常不便
那就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吧
不然 也可以考慮救救小黃空車率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