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可廢除 但廢除後可否考慮鞭刑或其他方式

如果要廢除死刑寬恕死刑犯, 應先確定這些死刑犯絕不復犯, 使用鞭刑或處決只是給予他們肉體上的痛苦, 無法改善心靈. 所以我認為應該效法電影「發條橘子 A Clockwork Orange」作法, 使用猛烈精神藥物、電擊或腦神經外科手術(ex.大腦前葉切除術等..)對其人格精神實施"強力"調教改造, 使其被迫永久"拋棄"暴力, 也可放他們回社會自行生活(自生自滅), 不再耗費納稅人稅金監禁養他們.
我相信這種作法對廢除死刑者的訴求、死刑犯的求生願望及受害者家屬的復仇意念來說, 三方必是"皆大歡喜"啊!
3、Dealing in fireworks.
  施放煙火

這次過年期間我不知道我放了有多少煙火,還好我是台灣人

ps.英文看起來是“經銷煙火”吧
ilovecool wrote:
3、Dealing in fireworks.

  施放煙火


ilovecool wrote:
8、Rioting.

  暴動

遊行可不可以算在內?
ilovecool wrote:
9、Culpable homicide not amounting to murder.

  非(不包括)謀殺行為的殺人罪

過失殺人也算在內~
ilovecool wrote:
10、Unlawful entry into or presence in Singapore.

  非法入境或非法居留

偷渡客照鞭不誤~
ilovecool wrote:
16、Vandalsim.

  (破壞法)-如汪達爾人(野蠻人)式的無知而破壞文化藝術品者。例如街頭非法塗鴉等行為

完全自由心証~
弄個惡魔島,周圍全部佈雷,死刑犯全部用直昇機丟到那自生自滅
死刑應該是可以廢除的
前提是--
1.要能做到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2.自力更生.不工作不給食.不能浪費納稅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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