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413 wrote:
死刑該廢?不廢? 陳...(恕刪)

以眼還眼,世界只會更盲目.
殺人償命!仍償不了命,徒使另一個家庭陷入傷痛.
要我執行死刑,等於叫我殺人.
我寧可離開,替他們被執行,甚至於下地獄都甘心.
前任去務部長名言+_)(*&^%$#@!~
01帳號關閉. 離開網路論壇. 離開Mobile01...
吽吽牛 wrote:
王女士:這一定有什麼...(恕刪)



順便上台跟王女士抱抱~還可以得到假釋喔~~
今天不是又有3個人判死刑了
那位女老師死狀淒慘
居然還可以繼續上訴
吾日三省吾身:高乎?富乎?帥乎?否,砍掉重練!
以後看到人家有雙重國籍的事, 也不必太生氣了..

台灣是壞人的天堂..

這個廢死就是一例
發生在民國78年的彰化芳苑2女工遭黃錫任、黃啟雄、沈鴻霖姦殺命案,三人潛入工廠宿舍,先輪姦王姓女工,再以煙灰缸及角木,將王女活活打死,逞凶後,又發現洗澡中的陳姓女工,繼而輪姦陳女,然後再以同樣手法滅口。


黃錫任最決被最高法院判決死刑確定,隔年槍決伏法,80年,共犯之一的黃啟雄也槍決,但同案共犯沈鴻霖,因為未在第一時間被逮,隱姓埋名逃亡了14年,在92年因酒醉駕車落網,歷經最高法院七度發回更審,於去年6月被判死刑定讞,沈鴻霖成了待槍決的第38名死刑犯。(2010.03.11聯合晚報)

逃了十四年,又碰上癈死,真是賺到了
cheng413 wrote:
王 國華:網路惡狼,連續強盜、性侵害9位 男女網友
@@ 怪怪的
粟米什扒飯(雞扒 豬扒 牛扒 魚扒)加腸仔, 五分熟孖蛋, 多汁, 炒飯底, 配公司三文治餐, 凍檸茶走冰,走檸檬
這些人渣死一百次都不夠
為何要廢死?我不懂,真的不懂....
衣不合身,兩眼發昏,八成招搖撞騙到處混
還是建議參考Live殺人網站...

法務部直接設立投票區...

累積多少人次就直接槍決...

法務部長不用再良心不安...

有幾百萬人當共犯不是很好?
一槍斃命的死刑也太便宜他們了吧...
要不就鞭刑鞭到死,還要公眾處刑,除了能給被害人一個公道之外,還有嚇阻犯罪的效用,一石二鳥
k945 wrote:
還是建議參考Live...(恕刪)


萬一哪天你也被誣陷個罪名
幾百萬鄉民光看報紙就要置你於死
你就知道這種方式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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