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內容吧!
呵~再給它上新聞~或來這發佈!
後面那個學生跟那位幹事就出名嘍!
前提是記過是合理的!不然就變學校老師出名!
正派的s 正派的添
skybluemk2 wrote:
"你要小心一點,幹事跟我說只要在過單上簽名的人,包含老師,主任,校長,都會收到存證信函!
"所以過單我還沒送出去"
...(恕刪)


然後呢??
好笑~~

學校簽記過也是依校規處理啊!!一般怕家長沒收到,不知道怕衍生事端,有的也會寄掛號通知家長。
只要學校依法行政,依校規處置,
家長你愛寄存証信函就寄吧!!
要証什麼呢??剛好替學校解決掉一個麻煩,代表家長你真得的收到記過單吧!!

一般對處置不滿,學校是有申評會,你要申訴,那也ok的,我想那位訓導主任的處置是有點不妥的!!該罰則罰吧!
jackelhou wrote:
存證信函又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東西
頂多是證明有盡到告知的義務罷了...(恕刪)
+1。

只要你高興,任何信件你都可以改成存證信函來寄,包括情書。存證信函本來就只是信,差別只是郵局會幫你備份一份。
Dave5136 wrote:
+1。只要你高興,任...(恕刪)


到底是蘋果日報比較厲害還是存證信函比較厲害,讓我們看下去~~
存證信函當威脅??

他不是腦袋傻了就是裝大便了
chiang:不要再嘴砲了... XD。
你們都誤會了,
幹事是覺得這種大義滅親的事,
要是沒發存證信函, 怕過兩天校長主任導師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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