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錄:檢方認為,林克穎酒後肇禍,未施以救助,旋即逃逸,對被害人及家屬造成無法回復的損害,至今尚未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請法院從重量處2年6月徒刑。
比照:急就醫?躲酒測? 張榮味司機撞人肇事
節錄:雲林警方:「(黃姓司機)因為受傷先去醫院就醫,應該是不算(肇事逃逸),因為他的車子還在現場啊。」
以上兩種結果證明"特權"是可以影響警方判斷的。
請大家關注:撞了人,駕駛跑了,不算肇事逃逸??
不要讓警方包庇特權之情況繼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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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18923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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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18923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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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檢察官幹的,我希望以後他身邊的親友不遇到同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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