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s wrote:

你去打打看阿
更正!!!
是你去露看看阿...(恕刪)



小心...他聽了妳的"要求"'
跑去追著妳...打
ninja680614 wrote:
檢察官是起訴法官才是...(恕刪)


正如你所說
緩起訴跟不起訴,這兩個有差吧!!!
人家是緩起訴又不是不起訴
不用什麼都要起訴到法院吧

想法偏激了點!!

J@N wrote:



小心...他聽...(恕刪)

所以你的大頭...是反應內心的渴望?
捏捏!
-- 嘿!小妹~嘿!小妹 --
還好是日本人如果換成陸客
大概就不一樣了
Your brain has two parts:the left & the right. Your left brain has nothin
緩起訴是檢察官的職權....算是檢察官給微罪犯人一點機會....只要不再犯就放了你....

不過我是覺得 這個變態的行為太過離譜 跟一般常見脫了就跑的暴露狂不能相比....

判緩起訴實在太輕微....
realsync wrote:
還好是日本人如果換成...(恕刪)


估計又是一窩蜂的貶斥“426,素質真差!”
換成阿本仔“日本人都是很Nice的,一定有什麼誤會。”
realsync wrote:
還好是日本人如果換成陸客
大概就不一樣了


如果是阿六仔被緩起訴,就會有人說是高層指示放人的^^
法官太沒創意了....

犯罪人喜歡打手槍就應該要罰他

在釣魚台連續打手槍200次
煉獄奎蛇 wrote:
法官太沒創意了......(恕刪)


而且友高潮才算一次

不過200次真的精盡
煉獄奎蛇 wrote:
法官太沒創意了......(恕刪)


要旁邊有女性官員監督

並且用極為厭惡的尖銳笑聲狂笑

之後日籍罪人將會產生極度的恐慌以及精神官能障礙

嘖嘖

好像感覺在看廣州殺人魔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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