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670520 wrote:
我親戚在公家單位上班,他有跟我提起國民旅遊卡真的不太好,除了被民眾質疑這是國家給公務員的福利,大家都沒有,為什麼不能取消國民旅遊卡.聽他這樣說,實在不太喜歡這樣的制度,還規定要去哪幾家消費,還有很多限制哩,有些因為你刷卡給你加價!雖然這是違反規定的,想說算了....
既然民眾反彈那麼多年,說什麼休假還給錢,為什麼不取消,恢復以前的制度就好了,如果休假就不領錢,如果放棄休假的話就當作加班....
加班不用給加班費嗎?
現行規定是強制休假14天才能領這筆補助,如果取消這個規定,那嗎這14天的加班費折算下來不一定比16000少,
以3職等的公務員14天的加班費已經約16000,更別說些單位主官,4職等以上,14天的加班費絕對超過,這樣會比較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