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的官威的保全主任(8/23補充後續)

將心比心
裝潢6個月??
你饒了住戶吧!!
去買獨棟別墅好了

我是認真的回答你
太誇張了吧....

貴社區是那位保全主任所有嗎 ?

如果按照社區規定申請裝潢

他憑什麼可以隨意要求停工

難道他有跟開版大要紅包唷



從地獄爬出 wrote:
明明已跟社區申請6個月的時間裝潢,...(恕刪)


億萬裝潢嗎?

要作到6個月?

幾坪啊!!
我覺得...保全主任不是他官威大
應該有住戶挺他,他只是出來當黑臉吧...
你應該先跟旁邊的住戶溝通一下,看是出了什麼問題.
版主的反應還弄不走的話
基本上就有鬼

建議版主參加管委會會議
將此保全人員惡劣行為提出
要求更換此位保全主任
不更換就更換保全公司

應該會有人不贊成更換此主任(不贊成的人跟這保全主任可能是一夥的)
而提出更換保全公司
應該會有一群人不贊成更換保全公司(不贊成的這夥人應該跟這保全公司有連結)

相關問題
我們在中部某社區已大戰過
(幸好我們一直有收集相關證據,最後將相關連結的區權人與管理公司都趕走,
並且被控告的官司,個人方面我方全部勝訴)

版主若真要出一口氣
建議您先不要動怒
好好收集相關證據


例如:
1.此主任未經同意進入您家中->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罪︰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置者亦同。

2.將您資料公布在各電梯間--->刑法第317條︰依法令或契約有守因業務知悉或持有工商秘密之義務,而無故洩漏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要跟這種人玩
請記得一定要沉得住氣

加油吧
六個月
都可以蓋一恫房子了
wwwwww
這位大哥

忍無可忍何須再忍!!

如果這件事情是遇到我身上的話

我可以向你保證,我肯定是把我家DV拿出來長期蒐證,能告的罪,我一條也不會放過

我沒有搞到那個主任從此以後在保全界做不下去,怎麼對的起廣大鄉民!!

你是在為民除害耶 你明白嗎?台灣這麼多社區,這麼多家保全,不趁這個機會告訴台灣有這號人物的出現的話

這是不對的行為,我是一定不會讓這種服務的人在保全業繼續待下去的

而且貴社區的管委會也太軟弱了吧

我向我們社區管委會抗議保全無故勺難外送服務員(肯德基、PIZZA等)

(外送員打我的行動,請我告知保全放行,他還不肯放,堅持不給對方進來)

抗議三次之後,那個保全「主任」就換單位了

大大~該處理的就處理吧,忍無可忍何須再忍~


不好意思,太生氣所以打錯!
當初跟社區是申請3個月的時間,(3/1~6/30,所以才打成6個月)
而且我們用的是系統家具,
真正吵的只有前面3天!
而且其實只需不用2個月就可以完工,多的一個月只是拿來"預防萬一"
社區怎麼規定我們就怎麼走,
沒想到他擅自加了很多莫名其妙並不在社區規章的規定!
找管委會...唉...沒想到衰就衰在這邊,
管委會眼見事情大條了,就說跟管委會沒關係,然後就躲起來了!

回凸凸:
A...這種人值得我花錢處理嗎?
我寧願捐出去!

回avexgroup:
他是在我們準備裝潢前才剛來的主任,
跟他沒有任何的過節,
有可能新官上任三把火,想展現一下他的官威!
回skinnerlee:
我們社區管委會居然發問卷調查給每戶,
有一題居然是請問大家有住戶把鞋櫃等私人物品放梯間怎麼辦?
看到真的是哭笑不得!
(在問卷之前,縣政府有請管委會把違規的住戶名單給政府,由政府來開罰!但管委會還是不敢喔!)
這樣的管委會主委還敢大言不慚的在社區的季刊寫他很會依法行事!
寫有住戶謝謝他讓我們社區活起來!
看到那篇文章又更傻眼了!

看不出來嗎?
應該是這位主任利用特權想要點好處,要不要試試看?
塞包小朋友,應該可以解決。

店家的話聽聽就好,不要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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