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合約就是合約吧,既然你承包簽了就應該照合約走,合約還是該遵守的如果公家單位對於合約都用"差不多就好"這樣的態度去應對,那如何要求人民去遵守法制況且他定的是下限,不合格的商品本來農家就應該自己先驗過拿出合格的商品不是嗎,農民常常喊說政府不保護啦怕國外農產品進來啦,但有沒有想過自己的有沒有去增加農產品的品質,而不是在覺得採購單位在吹毛求疵。
hikaruhikari wrote:合約上寫的是範圍,不是一個精準的數字。600~650公克之間,哪來的不合理。 同意+1請大家打眼睛睜大一點看清楚合約如果換作是你買東西也事前要求了規格大小送來的東西是不符合規定的你會不會退貨??你會不會退錢??也就是那些農民投機取巧想要用小顆賣像不好的來濫竽充數如果政府部門同意驗收反而是圖利商人可以提起公訴的請不要讓爛廠商同意交貨要不然以後公務部門誰還敢依約驗收啊???
沒吃過文旦 也該看過文旦走路阿 文旦就是要放給他"消水"才會好吃阿!!影響"消水"速度的變因恐怕連精密科技也無法100%掌握吧下次買完試試用電風扇狂吹消個50g-100g看能不能順便去控告詐欺 這是合約殺人阿!
看到這新聞 想起以前在達美樂打工的時候也是有要求烤雞重量必須在一定範圍之間 有上下限太輕當然不行 退貨太重也不行 店長說如果如果太重 那客人下次訂購覺得烤雞縮水了 反而也不好而其他客人也會抱怨為什麼他的就比較大所以理論上也是要退不過我們都留起來 下班前自己買回去吃只有重量合乎規定的才賣出去至於文旦有重量限制 個人認為也是合理如果是送禮 大小不一也不好看如果是給受刑人吃 有大有小也是一種差別對待況且有簽合約了 做一下品管沒那麼難有些比較高級的水果甚至還以甜度分級這只是秤個重而已 就乖乖按照合約走不是很好 非得說的人家不盡情理似的
限制送禮才好看這是上面那句話讓你們的心態都變了我記得小時候食物就是食物,只在乎好不好吃根本就不在乎外觀是如何但是我覺得現在的社會根本就是變調了,我家也有種一些芭蕉也是辛辛苦苦的照顧才有當我帶來公司分享的時候,大家覺得那個芭蕉很髒或是有黑點所以很少人去食用芭蕉,還說他不喜歡吃香蕉但是我看到的結果呢??,7-11所賣的水果香蕉就會吃那請問各位大大你覺得呢??你們根本就不了解甚麼是內在美一再的注重外表卻忽略了甚麼叫內在這就是我看到社會的一面
maxtt660 wrote:剛剛看到yahoo新...(恕刪) 買個文旦差一克,唉..差不多就好了...舖個馬路不平,唉..差不多就好了...鎖個螺絲少一顆,唉..差不多就好了...凡是都差不多就好了,難怪台灣的工業都趕不上鄰近的日本,更不用說歐美....是不是這樣,差不多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