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合併成死刑 很合理呀假如四十歲的人 再被判二十年 二十五年 五年合併起來要關五十年放出來 都九十歲了國家要養它五十年 放出來也廢了(說不定還撐不到)不如拖去打掉重來省飯錢反正會搞到幾十年的 都是重罪也沒啥好同情的至於公平與否讓重罪犯去想就好守法的人不用擔心罰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