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將撿2萬7 不載客苦等失主

真可惜啊,不懂法律,不然就可以賺$8100,所以說唸法律多要重要啊,除了拿三成,還可以當高官,也可以選民代吶.

蘇小霖 wrote:
運將撿2萬7 不載客...(恕刪)

光「撿到錢還失主天經地義,我不要報酬!」以及兩度前往失主下車處苦等未果就足以證明台灣還是有這麼有良心的好人,比照另一事件女主角,當一個人無法以同理心看待人事物時總有一天會吃到羹(台語)
認錯真的不難...
這才是高知識高學養的表率.....

每天活的踏踏實實的不很好嗎?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
還好這運匠不是讀法律系的
也沒說對方自己要給他三成
人間還是有公道的
對比一下潘小姐跟他的學校,社會責任比開計程車的還差勁
他應該不是法律系畢業的

也沒有成立一個需要強取錢來維持的社團


好人一個


給個
社會大學讀得精通(恕刪)

+1 這是成年人的智慧,人情世故的了解
書讀的在高也沒鳥用,胚~~~!!!

輸一個司機輸到底
恩,你說的算~~~!!!!

對照組出來了....
這樣是說明了,呀不就是教育是失敗的...
越教越回去了...
那個X大的學校要不要請這個運將伯伯去給他們學校的學生上個課呀...
十年教改...哇咧...
高雄大學法律系....

三成 去問老師 哈哈

逆低公肖委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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