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制≠無限制加班 公司會想怎麼刁難員工勒

沒辦法 台灣人超怕沒工作的
加油啊 各位台灣勞工
老闆需要你們
一直覺得把寵物擬人化的人,其是是心靈很空虛的人,因為他需要有個人(或者動物)對他搖尾乞憐

夕顏 wrote:
1.修改打卡時間2....(恕刪)

獨立作業‧
很好啊,培養如何當老闆.

只知道領薪水的別談
思考方面就不同了

當你的業績是全公司最好的

當你的工作是別人無法勝任的

你就有籌碼去上訴

但有多少人是這樣的
超時就給加班費就好了

用基本薪資當底薪 17880 去算

加班前2時= 102*1.33=135元/H

加班到第3小時以後 102*1.66=169元/H

賣肝 4H 老闆才付600元

勞工肝真的很便宜~~

以前雇主過很爽 能凹就凹 連勞工賣肝錢這點小便宜也要占~~

世上可沒有要馬兒好 卻要馬兒不吃草 倒貼肝給主人的歪理?

吐司羊 wrote:
以前雇主過很爽 能凹就凹 連勞工賣肝錢這點小便宜也要占~~

世上可沒有要馬兒好 卻要馬兒不吃草 倒貼肝給主人的歪理?...(恕刪)



說的好

雇主加班費凹 很大

老闆都很愛錢
我看要改變的除非勞委會明確訂出:『只要勞工在公司上班,不論理由一律要算薪水』
這樣老闆六點一到才可能會馬上斷水斷電拜託員工回家吧。
不然這種問題是無解的
還叫員工自己去先申訴,想太多,那一個勞工不是敢怒不敢言的。
勞委會怎麼不先試辦看看匿名客訴的,相信也會收到一大堆信丫,夠你勞委會的忙上幾年清查了吧。
前幾天在FB上看到下面這段話....

美國的老闆要的是你的能力
日本的老闆要的是你的人
台灣的老闆要的是你的命



話說,老婆前一個公司的老闆,不喜歡員工加班!認為這在浪費他的電費(電燈、空調)

但是事情又做不完,只能拼命在上班時間趕工!


夕顏 wrote:
1.資方修改打卡時間...(恕刪)


政府和勞工局的說法與政策,跟網路比起來,認真你就輸了...
會怎麼刁難員工很簡單,你可以假設你是老闆,你會怎麼刁難你的員工,這樣答案就出來了。
如果員工上班時還在看01

那我想老板凹他的加班費也不為過

tuanyang wrote:
前幾天在FB上看到下...(恕刪)


美國的老闆要的是你的能力
日本的老闆要的是你的人
台灣的老闆要的是你的命

哈哈~~

台灣工程師是 24h on call 賣 人生

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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