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y-C wrote:
不是這樣啦 ~要先分...(恕刪)


首先感謝大大的回覆

我有點看不懂您舉的例

如果說這些土地是爺爺遺產700萬
(我們這方有繳遺產稅及購買地上建物)

那麼是我媽媽先分350萬,兒子女兒再來分其它的350萬嗎??



我媽去問法扶社是說繳遺產稅及購買地上建物可以列記在不當得利裡面再跟他們討
不過我媽沒辦法先要求350萬,她跟兒子女兒一起分700萬

麻煩大哥指點嚕
onlife wrote:
1.大哥他在台中當警察,而我在桃園當兵,因他年資較深,由他來領喪葬補助費,說好的要領給我
最後把十幾萬的金錢扣住不肯給

2.喪葬費用不肯公平分擔

3.二哥一直怒罵父親,還說十年前就當他已經死了,遺產他說這是他應該得的!!

4.這些大哥二哥大姐在我父親還在世時均未扶養過父親(也就是說未曾給過任何一毛錢給父親)


1.不對吧,我記得軍人喪葬補助是獨立的,怎麼跟警察一起比年資呢?

2."大哥他在台中當警察"上新聞吧..讓全國都知道台中警察除了只會跟黑道掛勾之外也不願負責平分喪葬費.(若我是大哥且真的上新聞,我就會吐出喪葬費,而且在輿論壓力下拋棄繼承。胡自強若知道這件事就會將他調職到深山去)

3.上法院就是依法平分..你還要提出當初其他人撫養權不在你父親手上(若你父親離婚時哥哥姊姊已年滿18歲就無必要照顧他們),而且要將2哥咒罵死後父親的話錄下來.
我是女生啦 ~

我修改了 ,
本來寫錯了 ,
第一順位的配偶跟子女是要平均分配

看來你爸的遺產主要都繼承爺爺 ,
或者跟你媽媽婚前就買了 ,
能先用夫妻財產主張獨立出來的不多 ,
那真的只能好好照法律分配 ...

特留份是損及繼承權時繼承分使用 ,
例如有遺囑不給大哥半毛錢 ,
大哥去主張特留份 ,
不會完全繼承不到 ....
你也要先有證據主張父親有口頭會遺囑只給大哥一點遺產@@

分割是談不壟才請法院強制吧

Joy-C wrote:
我是女生啦 ~我修改...(恕刪)


謝謝您~~

那我再請教一下
如果證實他們並無扶養我爸
那可以要求他們僅能分割特留份嗎??

感謝您~~有知識的女子最美麗

皮很丘 wrote:
1.不對吧,我記得軍...(恕刪)



不不不
喪葬補助是"公務人員喪葬補助"
只要領國家的
通通都是公務人員


您的第二點太衝了啦
是有想過
(竟然那這筆錢去花女人....這是之前那二哥講的)
不過沒證據效用不大啦~~還是感謝您~~

onlife wrote:
謝謝您~~那我再請教...(恕刪)


不行吧

就算沒扶養也是有繼承權啊

不然王永慶底下的子女全部都不能繼承了啊
老爸都沒交待就沒輒,所有財產攤出來,太太和兒子們數人頭均分....
想要剝奪他人的應繼分不是很簡單,除非父親生前有指定誰不能繼承,不然是沒辦法做到的...
但費用要均攤倒是可以透過法院來處理~~
PS:要不要仔細找一下有沒有遺囑?
汴水流,泗水流,流到瓜州古渡頭,吳山點點愁。 思悠悠,恨悠悠,恨到歸時方始休,月明人倚樓。

雖然有不孝條款 ...

可是要有父親很明確的主張 (如遺囑公證) ,
或者保護令等以及辱罵父親等證據 ,
門檻很高 ,

民法1145條:
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
一、
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
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三、
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四、
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
五、
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只純粹未奉養應該是告不成 ...

Joy-C wrote:
雖然有不孝條款 .....(恕刪)


那再請教一下

我並沒有要剝削他們的繼承權
而是要把應繼分砍成特留分
也就是說本來是每人分1/6
但是我控告他們導致判決變特留分
於是兩位大哥及大姐每人只能領1/12
因為我有看過案例
所以不知此法可以嗎

linpredator wrote:
樓主遺產問題不要想太...(恕刪)


遺囑的效力應該還是沒有大過 特留分的效力吧.
也就是在怎麼不成材的後代,法律還是保障她應有繼承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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