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篇, 當然要來簽到一下. 快過年了, 希望大家在新的一年都能拾金不昧, 可別再看到像潘小姐還有法律系
學姐這樣壞榜樣的新聞再度出現.

祝大家新年快樂
好奇怪喔!潘小姐,你能不能告訴大家一下,這社會怎麼回事?一些人可能學歷都沒妳高,撿的錢都還比妳撿到的多,為什麼就是比最低的道德標準~法律!有更好的作為???
管妹...是誰啊?
我曾經在當兵前撿到一個小姐的手機

我剛從便利商店走出來

就看到兩個雙載騎著小綿羊的小姐

口袋裡噴出一隻 NOKIA 6150 (時價約1萬)

我還來不急叫住她們

她們的摩托車就飛奔而去





5年後 我買的NOKIA 新手機

買來第三天 在同一個地方因為騎車也噴出去

馬上停車回去找

己經被關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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