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阿嬤感冒 9歲童偷藥被捕

angela000217 wrote:
小女孩很可憐,但她的...(恕刪)


沒錯,有些人只會中出卻沒能力養。

廢物就算了,還沒自知之明,被他生到真倒楣。

這種人還特別多

微罪不訴,但願台灣那些自認上帝的法官要睜睜眼,不要因為自己的信仰毀了小朋友甚至他們家人。
可憐歸可憐,公事還是要公辦的好,反正法官檢察官會斟酌的

警察依法行政也站得住腳

不抓..

以後如果有類似事件都以此事例要求警察大開方便之門..

日後有問題誰要負責,到時候挨罵的還是警察而不是你我...
10樓的是正解。
警方是因職責所在,因此得函送,判斷有罪與否並非警方的責任。
通常到檢察官那就會因微罪不訴而解掉了,除非檢察官是超級阿白!
分開旅行,獨自拍照。

redlin wrote:

像這種案件,當到了檢察官那裡,
一般來說檢察官會考量真實的情況,
通常都當庭無罪飭回,頂多是口頭告知小女孩應有的觀念,
所以大家不必太擔心,不會有任何紀錄的。

因為警察對案件必須依法處理,但檢察官則有權
對案件做出決定。


eeee4e wrote:
10樓的是正解。

警方是因職責所在,因此得函送,判斷有罪與否並非警方的責任。

通常到檢察官那就會因微罪不訴而解掉了,除非檢察官是超級阿白!


這件案子不會到檢察官手上,二位似乎都忘記她無責任能力人的身分。
懶懶的蟲 wrote:
這件案子不會到檢察官...(恕刪)


我國刑法規定「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也就是說「未滿十四歲的人」是「無責任能力」,不受刑法的訴追與處罰,但是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四歲的人仍有「少年事件處理法」的適用,少年法庭仍可對少年施以訓誡、保護管束或感化教育等處分。

讓我想到CSI 天才女孩殺人那一集

結果還是被她給逃了(根本案沒關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媽祖保佑。

恕愚某知識淺薄,
全然忘記無責任行為人不會函送的法律常識,尚祈見諒。

希望神明與各位大眾都能夠祈禱保佑她與她的家庭,
讓社會能夠多麼點溫暖。

縱使我們的力量與世界相比何其渺小;
但有了冰冷,才有溫暖。
這麼天大的事 , 應該要快點找標哥吧

找標哥一定能幫忙的

快找標哥 , 快找標哥



不過話說我若是一家藥房老闆 , 見如此幼童來偷東西

我第一個想法一定是有問題 , 不會想到要去報警

因為如此幼童再怎麼偷也偷不了多少 , 況且是在藥房偷又不是在糖果店偷

所以一個幼童在我藥房偷東西 , 必有內情 , 所以我不會去報警

而如果報了警得知是如此情況後 , 雖然我不可能完完全全幫到她們什麼

可是我會想辦法幫老奶奶的感冒治好 , 也順便送他們些營養品

若是我開藥房 , 我會用這心態去處之的

將心比心 , 我想那個老闆報警的目的也不是要抓小偷

而只是想透過報警 , 讓相關單位去處理 , 因為這樣的情況 , 一般人也很難完全的去幫助


話再說回來 , 咱的標哥呀標哥 , 快回來呀
樓上說的真好

可是真正在台灣真的那個老板會像你說的作會有幾個?

在商言商,開店就是要賺錢,而且那妹妹是來偷三次了

老板一定是不爽才會報警的

社會人情味真是越來越淡了...
我不認為她有錯,是政府社會福利沒做好,才會演變成這種狀況,為什麼榮民一個月可以領那麼多錢,甚至榮民死

後其遺孀還可以再領,其他非榮民的老人就只能一個月領三千,台灣今日能那麼繁榮,絕對不是只有那些榮民有貢

獻,我個人認為應該提高低收入戶的老人年金到六千,甚至一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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