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是忌妒,忌妒人家老伯伯年紀這麼大了還這麼有心,這麼有藝術頭腦,有辦法創作出這麼多東西,成為一個知名景點,而自己卻什麼都不會,所以眼紅,便以破壞、羞辱的方式,來想辦法出名引起社會關注,現在犯案人大概在竊笑吧。於戲.......真是百樣米養百種人,小弟跟老婆去過,覺得蠻不錯的,可惜了。那些破壞者要真這麼行,那麼請~~附近還有不少空間,為何不像真正塗鴉客,搞幾個有意義或街頭藝術的圖案,至少感覺的到有用心,而不是在他人辛苦創作上隨邊噴個兩下就走,現在是流行射後不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