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每天都有強盜.性侵.暴力討債.等等....的~永遠發生不完的社會案件~!


screenctx wrote:
亂世用重典 適當刑...(恕刪)


鞭屁股的話到時就又有人跑出來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政府沒有資格鞭打犯人...

gracestar wrote:
詐欺集團犯,經濟犯,喝酒肇事撞人逃逸的


這就是咱們的立委 議員


洄瀾之子 wrote:
鞭屁股的話到時就又有人跑出來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政府沒有資格鞭打犯人...



有人出來叫,看他要代替他鞭
或是換鞭父母.......除非父母已經不在人世了
版大你好~~

這個問題我也曾經跟朋友聊過!!總歸一句! 台灣的法律太鬆散!

強姦犯,小偷,強盜,吸毒~~在台灣而言都不是太重的刑罰!關幾年,甚至給個錢交保就不用關了!只要自首.

可是他們所造成的傷害卻是被害人一輩子的慘痛記憶!

現代人經濟壓力大,社會文明病一堆,找不到地方發洩,再加上法律鬆散,反正給錢交保就可以啦! 藝人毒照吸,強姦犯上電子腳鐐照犯,小偷沒錢吃飯照偷,什麼幫什麼幫天天都有!殺人犯就算被判20年,自首加表現良好,關個7.8年就出來啦!!有的還會去找被害人或是報信者算帳,這就是台灣的法律!讓人搖頭!!

如果能參照新加坡的法律~~~~實行鞭刑,那我想應該會減少很多犯罪案件!網路上說~~鞭一次永生難忘!!我相信用在台灣最好不過了!!

http://mymedia.yam.com/m/2918549

印象中看過拍新加坡監獄的電影~~~(梁朝偉拍的~~什麼監獄風雲之黑獄斷腸)就是類似這樣!!

人類的自制力太差,犯了又犯,犯了又犯,犯了又犯,犯了又犯; 連很多警員都覺得累犯的次數已經多到受不了!常常在抓同一個人,浪費警力跟國家資源!!相對於很多很多奉公守法的人感覺自己是笨蛋與弱者!

雖然聽到歐盟對台灣執行死刑犯槍決有諸多意見,但我還是鼓勵法務部每季甚至每個月都來幾個死刑犯槍決,而且最好是報紙媒體天天報,我相信犯罪案件會漸漸減少的!!

我支持台灣鞭刑,你呢??



浪人小偉
看透人心 wrote:
到底社會怎麼了?到底...(恕刪)

人權所付出的等價交換原則
向天朝發出怒吼.串聯來個鞭刑全民公投吧.
鞭刑公投GOGO.鞭刑公投GOGO.鞭刑公投GOGO.鞭刑公投GOGO.
鞭刑公投GOGO.鞭刑公投GOGO.鞭刑公投GOGO.鞭刑公投GOGO.
鞭刑公投GOGO.鞭刑公投GOGO.鞭刑公投GOGO.鞭刑公投GOGO.
我倒覺得
除了好人好事外
無論他報的是甚麼
自己不要是裡面的主角最重要...

看透人心 wrote:
為什麼每天都有強盜.性侵.暴力討債.等等....的~永遠發生不完的社會案件~!..(恕刪)

因為性本惡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人民嗜血
所以媒體整天在報這些
就會感覺很多的樣子

我相信在先進的歐美國家也不少
只不過他們的媒體會花時間在一些世界情勢的事情
或是一些正面的新聞
而不是每天就是報這一些有的沒的
法律輕判的結果
今天要是有鞭刑 或是刑期乘以十倍
就不會有這種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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