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官網的公告
今年五月一日勞動節適逢週日,是否應補假?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勞工局
發布日期:2011-04-19
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因於今(100)年五月一日勞動節適逢週日,許多勞工朋友關心是否應補假疑義,應視該週日放假之性質而定。在大多數情形下,如勞資雙方比照公務機關,約定之例假日為週日,則今年的「五月一日勞動節」應補假一日;如週日非屬勞資雙方約定例假日之特別情形,僅係一般非出勤日者,則今年「勞動節」是否應補假可由勞雇雙方協商。如勞資雙方工作時間之約定優於勞動基準法規定者,且「五月一日勞動節」已調移至其他休息日,則無補假之問題。如勞工朋友仍有疑問,可利用臺北市市民當家熱線1999轉勞工局諮詢。
參考法條:
一、勞動基準法第37條:「 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 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二、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第2項:「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勞動節日,係指五月一日勞動節。」
律哲艦 wrote:
今年的51勞動節剛剛...(恕刪)
五一勞動節 勞委會:逢週日需補假
更新日期:2011/04/20 17:58 鍾沛君
今年的5月1日碰上星期天,該不該補假,不少企業雇主霧煞煞。其實勞動節就是勞工的國定假日,依法必須在星期一,也就5月2日補假一天,如果是排假制度,勞動節就該直接放假,倘若因為工作性質,不能補假也不放假,勞工可以多領取一天薪資,否則依法雇主會吃上6千到6萬元的罰鍰。
廣告對白:「勞動節就要到了,那天也沒有在插國旗,有節沒節都一樣。」
勞動節馬上到,日曆上5月1日用了紅字,因為今年的這一天正巧碰上星期日,本來就休假呢,勞工該不該補假?可讓不少雇主傷腦筋。雇主陳鍇葳:「我們中小企業的雇主之間,很多人在猶豫禮拜一是不是要補假,勞委會回覆說要看雇主跟員工間「例假日」的約定,答案不是那麼明確,我們也不知道是該休還是不休。」
其實根據勞基法定義,受雇主雇用,從事工作得到工資就算勞工,勞動節休一天,理所當然。勞工:「勞動節嘛,顧名思義,勞工嘛,應該是最大的。」
勞工:「今年遇到法定假日,所以希望勞動節能夠補假。」
今年勞動節碰上週日,國定假日和例假同天,照規定,雇主得在隔天,也就是5月2日補放一天,問題來了,有些行業採排假制,休的不一定是週日,那麼五一勞動節就該直接多放一天假,如果因為工作性質,勞工必須出勤,不放假也不補假,依法應該多領一天薪資,否則雇主可是會吃上罰單。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科長黃維琛:「如果雇主沒依法令來給,可以做處分,處罰的規定是新台幣最少6千,最多6萬元,我們會進行勞動檢查,尤其是在這一波(勞動節)過後。」
五一勞動節就是勞工國定假日,辛苦的勞工朋友,別讓權益睡著了。
應該會補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