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K9千堂 wrote:記得沒錯的話,勞基法...(恕刪) 行政法...這無言了,難怪這麼沒效益希望能升到民法刑法一樣等級,有所規範高官,委員只會口說為台灣人民,真正會做事的倒是沒幾個我想大家都很清楚只是希望大家別姑息,莫視該有的權利保障
圍觀的路人 wrote:資方在選舉時可是大筆金錢資助捐獻給候選人,你說負責修法的會站哪一邊?...(恕刪) 大家都死腦筋了.....依附趨勢而為呀!!!!沒人規定...一定得被奴役吧....可以出來當老闆呀 反過來奴役壓榨別人....
sony9 wrote:為什麼勞工不去罷工...(恕刪) 我不是勞工 無敵娘娘槍 wrote:這麼多立委誰選出來的?沒錯!一堆活老百姓選出來的.. 我沒選他們 ---------------這樣我有沒有把錯都從我身上撇光光?
hansson wrote:行政法...這無言了,難怪這麼沒效益 糾正某些錯誤觀念,所謂的"行政法"一樣是可以塞刑法條文的,另外在屬性區分上,通常不會區分"行政法或非行政法"而是區分"公法或私法"..狹義的的刑法是指專門的刑法典(例如中華民國刑法),但並不代表"刑罰"只會出現在刑法典裡面廣義的刑法是指任何具有構成要件和"刑罰效果"的條文..例如公平交易法35.36條另外勞基法也是有"刑罰"的,例如勞基法75.76.77.78條
無敵娘娘槍 wrote:糾正某些錯誤觀念,所...(恕刪) 你講的是沒有錯不過說真的台灣的勞基法真的很廢也是事實行政法雖然可以有條件的附加罰則,可是執行度卻不是普通的差交通法規的未戴安全帽這一條,可能都比整本勞基法來的有強制力多了每次只要有勞資糾紛,通常不是無法舉證,要不然就是被"搓湯圓"政府部門的單位不是隨便開個記者會"搓一下湯圓"不然就是悶不吭聲希望找個同事幫忙舉證,感覺就好像要拖著一起死一樣,根本沒人要陪你....那一種悲哀是真的無法言喻的....最常見的就是基本工資這一環,還有自提撥勞退金跟健保....我相信很多人的薪資帳面上都有高過基本工資,可是實際上卻沒有只要扣掉全勤、扣掉福利金、扣掉自提撥勞退金跟健保費....大概就去了快幾千吧現在薪水2萬-2萬2的工作很多實際領取的薪資大概都在1萬6-1萬7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