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消救人反被告 判刑4個月 --

看了這個~以後路上要救人
我都不救~免被告

我們常看到對岸影片~一堆人圍觀卻不救
原來他們比我們還知道後果

呀~伊爹
そんな装備で大丈夫か? 呀~伊爹
Dr.LDS wrote:
不太敢直接相信新聞媒...(恕刪)


正所謂:有功無賞,打破要陪!諸君慎之...


Dr.LDS wrote:
不太敢直接相信新聞媒...(恕刪)


以後路邊看到車禍千萬不要下車
免得被死者家屬提告

沒有善盡應盡的義務

涂拔瘋木工 https://www.facebook.com/tupawood/
昨天看到這則消息,只能說生氣,
剛看到有人貼出的判決書,只能說無言,
現在社會人的愛心,就是被一些只為自己想,只會按法律文判決的法官,一點一滴被消耗光,
一點的疏忽,可以看做對整件事的結果,可是現場大水急難的過程,那是只會坐在辦公室的那些人能了解,
也不要說要体會死亡家屬的心情,
常看到路邊有人被撞,也沒人救,不就是最好的例子,
不知何時才能有台灣版的"久利生公平"出現....

Dr.LDS wrote:
不太敢直接相信新聞媒...(恕刪)

是有過失..
但家屬提出這600萬民事賠償有點過份..
台灣就是有這種人,打死都要拖人下水
難怪大家越來越不想幫助人
你好.本身自己也是義消.請借我分享一下
....感謝
我同事說之前他們家人去幫助路邊車禍的人,結果反而變被告,
所以他們家現在打死不管.

不過我覺得之前受義交訓時,
義交大隊長說的是對的,
要救人,先找能幫你做證的人,再去救.
所以他說不要自己打電話,
請路人甲幫忙打電話通知警察,
路人乙幫忙通知救護車,
這樣路人甲和路人乙就會順理成章的成為你的證人(因為有通聯記錄說)

無敵娘娘槍 wrote:
我是很好奇的說..想說真有這麼"天真可愛"的法官嗎....(恕刪)


我猜你只有看標題在回文吧...
判決書看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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