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ca2002 wrote:
新聞資料「翹腿妹」成...(恕刪)

不是說大腿骨頭有傷?
又變成脊椎側彎了?
博取同情多自我檢討少
要他真的反省
恐怕很難

不過可以成為社會教育的反面教材
算是唯一可取之處...
一堆理由比不上一句誠懇的道歉,
想那麼多理由做什麼呢?只是給人抓到批評的把柄,
就算這些理由都是真的又有什麼意義

Iron_oxide wrote:
沒看到有新聞畫面出來...(恕刪)


是有新聞畫面的唷!我吃飯時看X視看到的!
所以我才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最新消息,髮廊的那兩位好像是設計師吧!
客人也有現身說法呢!

melody.day wrote:
只是好奇, 如果公司...(恕刪)


據說是很多人對他指指點點,還瞪他,所以他會害怕!

bublegun wrote:
這種事後的說辭聽聽就...(恕刪)


『請勿將此事件與精神疾病做任何因果連結』,也請勿再接受『我做錯了,因為我有精神病』的藉口,以免成為污名精神疾病的共犯。

以上真是該點個讚!新聞媒體怎沒把這篇聲明跟新聞放在一起!

maxshadow wrote:
不是說大腿骨頭有傷?...(恕刪)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惹我,我才會犯錯!XD

frank111 wrote:
一堆理由比不上一句誠...(恕刪)


要重新做人吧!

abcca2002 wrote:
新聞資料「翹腿妹」成...(恕刪)



身體有病痛或有隱疾不等同於可以隨便罵人~!!



算了吧~!?

abcca2002 wrote:
新聞資料「翹腿妹」成..除了有精神方面疾病.(恕刪)


我早說別怪她了,
明明就腦殘,坐博愛座有何錯?
不否認
我一開始也是生氣得那一位

但是小弟個人是覺得...
就如同之前的中指蕭一樣
沒有被其他人拍下PO上網
沒被人肉
是不是他們就不會道歉?
不會說自己生病?
認為自己做的事情是理所當然的?
覺得自己做得這些事情很屌?

事在人為
做事要為自己負責

也請別在自己做了不被社會大眾不被接受的事情後
都推說自己生病了!!

L54745 wrote:
不否認我一開始也是生...(恕刪)


生病這個藉口是目前看來最容易被心軟大眾接受的說法吧!

動不動就我有XXX,000,不要刺激我,我活不下去之類的!

總是有很多藉口!
要道歉還要找議員出面念聲明稿, 有誠意嗎?
罵人就罵很兇, 道歉就變縮頭烏龜. 值得原諒嗎?
嫌屎臭卻又愛吃屎的人真怪....
我也吃鱉過....

我很討厭最後就輸我有躁鬱症 這種理由來讓人接受
有病就應該要自己克制自己 讓自己的病況好轉
不是在那邊說有病就要別人諒解

那打了人以後說 對不起 我有強迫症
就要原諒嗎 我覺得有病可以尊重
但是因為有病所以不限制自己讓自己造成別人的困擾再來講說自己有病這種說法我不能接受

之前就有遇到一個遊客 他就在那邊一直罵我機車機車 一直嗆聲 然後就說他自己有躁鬱症
這要人怎麼接受阿~~!!

我鄰居也有躁鬱症 不過他就有吃藥跟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緒

所以我覺得根本不可以用自己有病這理由來讓大眾心軟阿!
還不就是走中指蕭模式
絕對是經過高人指點
知道台灣人富有同情心
就開始裝可憐

可憐又可恨的人,通常就是可恥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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