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Ken7 wrote:3無辜者的人權遠凌駕於前科犯人權之上。...(恕刪) 白玫瑰相關新聞2011/06/16 法務部:白玫瑰法案未過白玫瑰法為何沒過?這證明了性侵前科犯的人權凌駕於無辜者的人權之上
noelle wrote:白玫瑰相關新聞201...(恕刪) 無辜者的人權應遠凌駕於前科犯人權之上。犯了案的懲罰是坐牢,坐完牢後有哪條法律應該再加下去罰?超出憲法也超出刑法一罪一罰原則,除非社會大眾見解另加懲罰治療與並科罰金算同等級,才有可能順利修法,不然沒有任何一條人權法律可以罰未來未犯之罪。目前就追蹤追蹤追蹤+醫療看起來比較合乎平等人權的方式。
ChenKen7 wrote:無辜者的人權應遠凌駕...(恕刪) 美國加州司法部的性犯罪登記者的資料庫http://www.meganslaw.ca.gov/index.aspx?lang=CHINESE先進的人權國家對性犯罪者一樣不留情.那台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