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年前開始上網的時候...
我寧願打英文...因為當時沒有新注音這種東西
偏偏我念的東西跟電腦無關
老師根本不會要求你練打字...

後來被刺激
開始苦練注音輸入法
接著,親戚幫我灌了新注音
更增加我打字的速度...

常常在我們辦公室聽到有人頂著1.5cm的指甲(超過手指頭1.5cm)鏗鏘打字的聲音...
對,那就是我...

身為文字工作者
在正式文稿文案上面根本不允許出現注音文的出現...

其他部分...
我覺得拿注音文來當狀聲詞還可接受...
但是拿來替代國字的話...我也很難接受=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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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乃區區高職畢業生是也...
注音文實不可出現在文章內,因文意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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