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發票, 給影本, 你說奇怪不奇怪

下次你也拿影印的鈔票,上面蓋本影本與正本相符,試看看他們收不收
往好的方向想 只是發票拿錯桌
往壞的方向想 小姐藏了發票後 也許我不計較就走了 然後她再拿給別桌現金結帳的人充抵 就可以把別桌現金中飽私囊 餐廳論人頭計費 人多混雜就矇混過去了

看在經理識相 就不公布餐廳名稱 只是可能生意太好 給了員工可趁之機

阿米孤 wrote:
下次你也拿影印的鈔票,上面蓋本影本與正本相符,試看看他們收不收



這犯法~貨幣怎麼影印使用?
乾脆去影印2000元大鈔~說自己是一秒鐘幾十萬上下好了
首先餐廰人員處理方式與態度不佳,不可取
但是影本發票如有加蓋章(發票章、正本相符or公司大小章)的確等同正本發票
全世界就只有你那張影本是正確的,如果有中獎你一塊錢也不會少拿
除非發票內容的買受人、統編或消費內容可佐證不是你的資料,不然就算國稅局的人來也是會認可。
不過如果能拿正本發票,誰都不喜歡拿影本!
只是單論影本的效力不用懷疑它,也不必大驚小怪,在業界疑失發票補印影本的情形早已司空見慣
假設是餐廳把發票給錯了別的不知情的客人,然後又給樓主一張"與正本相符"的影本發票

如果日後這張發票中獎,難不成樓主的影本發票和另一位拿了正本發票的客人都可以領獎?
moonlit7053 wrote:
如果日後這張發票中獎,難不成樓主的影本發票和另一位拿了正本發票的客人都可以領獎?


這問題前面回答過了

該局呼籲:營利事業應依法保存進銷貨之憑證,若有遺失或滅失這些憑證情事,應儘速依前述規定,自動向國稅局報備,以免被查獲而受罰。

報備遺失後,應該就是以影本蓋有與正本相符的哪張為準了...



ckkg208 wrote:
應儘速依前述規定,自動向國稅局報備


誰知道店家會記得去報備,連發票都能遺失了說.....

飛觴 wrote:
誰知道店家會記得去報備,連發票都能遺失了說.....


基本上店家有開與正本相符出來
之後應該就會通報~因為開發票出去就會有進銷項的問題
所以理論上敢開與正本相符給消費者~
店家應該會乖乖去辦理這些問題
想想也是自己傻
沒事跟別人湊什麼熱鬧吃新餐廳
人多壅擠服務差
今天又拉了一天的肚子
真是悔不當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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