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保留法律追訴權」?

這就跟親子關係一樣
不是你說放棄就放棄
也不是你說保留就保留

自以為很文明的嗆人說詞
不過就是不得不吞又吞的不甘不願的一種僅存的反擊方式

茅山老道 wrote:
請問法律專家:「保留...(恕刪)

嚇嚇你用的!

茅山老道 wrote:
請問法律專家:「保留...(恕刪)

你自己都講出答案了,何必再問呢?

你要看的是"追訴權",也就是你興訟的權利,只要你能在事實發生後,且符合法律規定的期間內,向對方嗆聲說,我要告你,這就是保留法律追訴權,如果像刑案這種的,通常是六個月,等到六個月後,你再去跟人家嗆保留法律追訴權,沒人會理你。

這個只是向對方宣告,我有這個權利可以在法律的規定時間內,去做提告的動作,如果你自認自己有錯,自然就會來跟我談,如果沒錯,就上法院吧。

放棄~~在字典裡更找不到(是法典@@)

一般會撤告,大概是在一審辯論終結前,不過在這之前,法官為了不浪費司法資源,會叫你們和解。

所以以上你提的,都只是打嘴砲的動作,而且放棄沒人會大聲講= =
記得~沒有法律追溯權這名詞
vic0320 wrote:

茅山老道 wrot...(恕刪)
以父之名
這不是法律名詞

想告得在追溯期內提告

追溯期過了
就沒得告了

不可能保留



Zaisen wrote:
純嗆聲用,和「有膽就...(恕刪)


說得太好了............................
chiang:加減點一下(廣告)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vic0320 wrote:
這個只是向對方宣告,我有這個權利可以在法律的規定時間內,去做提告的動作,如果你自認自己有錯,自然就會來跟我談,如果沒錯,就上法院吧。

放棄~~在字典裡更找不到(是法典@@)...(恕刪)

我的字典裡沒有放棄,因為已鎖定你。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一般來講,會說保留法律追訴權的人,大部分都是名人居多,
原因是有人暴料或是新聞曝光,不敢提告但又怕被想成已默認,
是一種自己拿樓梯下的說詞。
下刺不如說要存在銀行裡生利息好了

比較威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