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I wrote:我要問的是關於汽...(恕刪) 汽車內抽煙應該是不會罰才對,你把窗戶關起來,屬於密閉空間,我認為不必罰,但機車行進間抽煙,抖掉的煙灰渣,可能會妨礙其他騎車人的行進安全,且會強迫他人吸二手菸,這才是會開罰的理由吧?
"迫害" 個人行為自由吸菸是中華民國付與公民的行為自由.只要吸菸行為.不影響他人的權益情况下.環保署憑什麼用政府公器.來迫害他人行為自由.行進間的危險行為.多如繁星.環保署又憑什麼只單單對吸菸公民進以管制.行進間的行為應屬交通部而非環保署.你真的是"管很大"
uno2 wrote:"迫害" 個人行為自由吸菸是中華民國付與公民的行為自由.只要吸菸行為.不影響他人的權益情况下.環保署憑什麼用政府公器.來迫害他人行為自由.行進間的危險行為.多如繁星.環保署又憑什麼只單單對吸菸公民進以管制.行進間的行為應屬交通部而非環保署.你真的是"管很大"(恕刪)
uno2 wrote:只要吸菸行為.不影響他人的權益情况下.環保署憑什麼用政府公器.來迫害他人行為自由.行進間的危險行為.多如繁星....(恕刪) 吸菸.不會影響他人只是吸菸者一廂情願又自私自利的錯覺而已
air1208 wrote:那你確定你聞到的是煙味?還是機車排放的廢氣?二手煙比機車排出廢氣還毒?(恕刪) 我還不至於被2手煙影響到煙味和廢氣味搞不清楚..通常會說這樣的話的話的..可能都是癮君子吧..自己常處煙味中..所以認為別人也應該要接受..
air1208 wrote:那你確定你聞到的是煙...(恕刪) 基本上嗅覺功能正常無誤的。是分得出什麼是廢氣,什麼是煙味。OK?你是沒騎過摩托車還是嗅覺已經退化到連這都分不出來了?騎車抽煙最危險的不是煙味,而是還帶有火星的煙蒂。輕則把人家新車燙點小疤。重則就是害人家汽機車油箱爆炸。斷送人家性命一條。然後始作俑者你還渾渾噩噩的說後面怎麼了?瓦斯爆炸嗎?什麼把人家衣服燒個洞啦,頭上燙幾個戒疤啦...etc不計其數。不一一詳述。早就該開罰了。才1200.太便宜了,應該要1200萬。然後成立受害者基金會。專款照顧這些無辜受害的朋友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