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吐不快】8/13晚間國道南港路段出現恐佈的持槍駕駛 - 白色 Honda CRV


sheamus wrote:
我怎麼看不出來= =



沒辦法,我的行車記錄器的畫質就這樣而已,而且他剛好是在我的車側,視角不夠廣,所以邊緣畫質掉的更厲害了…

這也是我事後檢視行車記錄器後的影像後,選擇不去警局報案的原因…因為實在看不出手槍的形狀…

証據力過於薄弱,只是多了被消遣的話題而已…

發文只是提醒各位用路人,小心此位持槍的駕駛…不管是真槍或假槍…
toros wrote:
但考慮報案後的筆錄麻煩,及家人安全後(怕日後報案資料外洩),很無奈地選擇用上網爆料的方式...(恕刪)


先不管影像畫質如何
你當下應該有親眼看到吧
因為你連標題跟內文都直接說對方持槍
後來又說畫質不清證據薄弱
什麼跟什麼???

就算他拿的不是真槍或者根本是其他東西
但隨意變換車道不是已經違規了嗎
還是因為你怕所以不報警只上來論壇爆料?
真是謝謝你了
I have a bunch of Apple products. Am I cool now?

toros wrote:
昨在在國道上,遇到持...(恕刪)


用違反交通來報案就可以。
雖然看不清楚

警察應該也是會去了解一下
車牌都有了
應該跑不太掉
先破一下梗:

找到人後,
希望持槍駕駛不要再說自己有精神疾病,
這個理由已經用了好幾次了!

敢掏槍,就要有種擔下來!
說真的.....
烏七八黑的
看不出來是不是槍
即使是槍.....
要是那位車主硬說那不是槍
樓主也沒有辦法提出有利的證據
證明那真的是一把"真槍".....
說不一定反而被咬一口說誣告
那就糗了

不過要是那位車主有前科的話...
toros wrote:
昨在在國道上,遇到持...(恕刪)

在高速公路打手搶

車子還亂開亂晃是不被允許的...
幹,分水嶺這個名詞實在太屌了,頭髮中分都沒這麼屌。---不立文字---以心立心---心哥是對的---
v871167 wrote:
在高速公路打手搶車子...(恕刪)

心哥你...
有經驗?
道不同,不相為謀
誰說一定要有證據證明那是"槍"才能報案?
只要"疑似"就可以啦!
難不成你要把牠攔下來檢查看看是不是"槍"嗎?
toros wrote:
昨在在國道上,遇到持...(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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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跟警察也是會找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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