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無罪冤獄昭雪,可望獲賠償近1億!

Freud wrote:
有道理,
大家出錢幫造成冤獄的殺人兇手贖罪,
這樣確實比較厚道。


這是2件事,不應放一起談,
冤獄被斃是事實,還人清白賠償也是理當。

因官員而死也是事實,
但賠償歸賠償,官員起訴歸起訴,
難不成要等官員都認罪賠償之後才還江家清白及賠償嗎?

官員起訴,論罪回補繳回國庫,是之後司法的是,不應放一起談。(雖然我也知司法已死)
我們發展進程才20多年,一堆人卻老喜歡拿已經發展100多年的歐美制度來相比
相對成熟制度從來就不存在一蹴可及的投機方式,這仍有賴大家將來共同的持續努力
80年後假設情況還是如此,再來說司法已死這種悲觀言論也不遲!
這是大家必須一起為下一代承擔起的責任!
只想享受成果卻不想付出努力,這世上有這麼好康的事?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當個逃兵,移民國外,視若無睹,這也是少部份人的選擇,不過不是大部份人的。

有時間去翻翻美國19世紀至今的發展史,我們發生過的情形它們初期也全部都有,並不是外國的月亮就比較圓
chiang:圖先貼上來看看,基本上正妹都有小惡魔後台無敵通行券的

Freud wrote:
江國慶無罪冤獄昭雪,...(恕刪)


錢應該不是重點

我想

應該是狗官要被懲罰抓去關!!!
為何老是有人要跟以前如何就要比較現在如何
以前古代有浸豬籠,是不是現在也要來一下?
以前A貪污被抓沒事,現在我A錢也理所當然?

賠償金要大家出這是讓大家很不爽的事情
但是現在國賠都是政府出阿,不是只有這件事情如此
這只能說賠償機制要做改變,不能因為是政府出錢所以不痛不養
大家買單賠償是應該的
不要跟我說當初新聞報導兇手是江國慶時
全台灣都沒有人說應該趕快槍斃
一定很多人這樣說的,百分之百啦
所以全台灣多數人都是幫凶
這個共業大家來承擔
理所當然!
我當初沒有任何意見
甚至那段時間我根本就不在台灣
連我都甘願繳的稅賠償給他了
當初叫囂叫很大聲的人是不是這時候應該閉嘴比較好?
錯的事你也嚷嚷,對的事你也嚷嚷
什麼都覺得跟你無關,然後都要叫幾聲才爽
自我感覺會不會太良好?
斛寄生 wrote:
我們發展進程才20多年,一堆人卻老喜歡拿已經發展100多年的歐美制度來相比
相對成熟制度從來就不存在一蹴可及的投機方式,這仍有賴大家將來共同的持續努力
80年後假設情況還是如此,再來說司法已死這種悲觀言論也不遲!
這是大家必須一起為下一代承擔起的責任!
只想享受成果卻不想付出努力,這世上有這麼好康的事?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當個逃兵,移民國外,視若無睹,這也是少部份人的選擇,不過不是大部份人的。

有時間去翻翻美國19世紀至今的發展史,我們發生過的情形它們初期也全部都有,並不是外國的月亮就比較圓

.(恕刪)



不明白你在說哪方面進程,
軍人枉顧司法人權的補救措施早在我中華民族幾百年前不是就有了?
袁崇煥枉殺毛文龍後不是被凌遲了嗎?雖然此舉已經挽救不了明朝因毛文龍被殺的覆亡......

現在首要的就是賠償受害者,並趁民心盡失致臺灣因而覆亡前,殺光這些犯錯亂殺人的軍警法官等公務人員!!






之後只要是死刑犯,人權團體就會搬江國慶來警告法官

堅果餅乾 wrote:
江國慶無罪 可望獲償...(恕刪)


重點是?

liverpoolian wrote:
去叫那些軍中科南門出罷! 已退役的就從退休金鎖討回去
(恕刪)


+1

錢賠完叫他可以去死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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