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朋友太不厚道!
撇開18000不說(那是雙方談好的才有辦法成交)先付錢~或是後付錢.......有差嗎?自己小孩在別人家裡還敢開這樣的條件!
建議你不要介紹這種人給你的保母(如果你認為保母是不錯的人).因為你的朋友太現實與功利了托嬰照顧~很多是保母本身喜歡小孩(假如這小孩與她更有緣的話)...
在30多年前我的阿嬤有帶過一個小孩~一直到小學4年級(出生第3天就來我家住)24小時~一個月12000元.
後來小學4年過後就沒收錢了(已經像自己家人)每天幾乎都住在我家(年節或暑假參加救國團例外)到當兵前幾乎都住我家.吃飯!我阿嬤常常還會拿零用錢給他!有一次孩的爸爸不知因為何原因打那小孩!我阿嬤竟然找我去找他爸一定要很大聲的理論才甘願!
對不起說多了!
總之!若是他們成交後一定會有後續的問題的!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若是你有收仲介費....那就例外了)!
這種人(你朋友)....保證一定會有很多的問題的!(感情的事是無法用錢計算的)你朋友太會算了!
最後告訴你!有無證照並不代表有沒有愛心或多一份心來關愛這小孩的!專業很重要但是有心更是首要條件之一!
人中翹楚~三生有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