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汽車...員工欠薪閃邊去 銀行的先來!!!


這輩子最愛只有妳 wrote:
你還敢買阿...(恕刪)

太子只是代理商之一
現在要買找直營的金鈴就好了
跟太子沒什麼關係
這輩子最愛只有妳 wrote:
保固內還是很麻煩的

哈... , 來個5折 , 不用他保都ok的啦.....

wishleakage wrote:
哈... , 來個5...(恕刪)
被欠薪的員工應該一人開一輛回家

wishleakage wrote:
買了到處都有地方修阿~ , 主要是車子來個大折扣吧... , 來個6折吧~

有可能喔
公司拿車子去抵債
然後銀行再來個法拍
按勞動基準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6個月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

discoby wrote:
雖說大家都知道這世界...(恕刪)


短期的勞工薪資債權是優先的

jackual0612 wrote:
債權人本來就是 優先第一順序償還!! 債權(債券)還是比股東大


債權清償順位高是與股權比較,而且一般債權也不算第一順位,真正第一順位是政府欠稅、接著是銀行抵押權。且員工並不必然為股東,所以這樣比較也不恰當

前面有大大提到了,六個月內欠薪視為保障薪資債權,順位實務上怎麼排我不清楚,不過超過六個月的欠薪肯定是一般債權,在銀行抵押權之後

有點怪的是,太子虧錢是因為轉投資萬泰,許家後來把萬泰賣給私募基金拿錢走人,萬泰現在回來拿太子資產保全...總覺得中間太多環節可以讓許操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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