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爸爸因開救護車為了救人而被判刑!


roy1976.tw wrote:
在今天的新聞有寫:h...(恕刪)


希望各位網友能不吝幫我朋友的爸爸聲援,
畢竟任何人都可能會坐救護車,
如果這個判決確定,將造成以後開救護車的人心惶惶..
可能也會影響救人的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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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也已經判了, 網友的聲援也改變不了判決書.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1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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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仍可上訴...

1001115日的判決,到今天剛好十天(扣除送達日不知道過了時問沒有?),也不知道當事人上訴了沒有?
說一下加拿大的救護車好了

就算是眼前路口的車輛全停了(紅燈)
他們還是要在停止線上完全停止確認後才通過




雖然這樣可能慢幾分鐘到
可能因此延誤了幾個生命

不過總比兩車人跟著七天後回家報到好







發生這樣的事
誰也不願意

相信沒有人會故意去撞救護車的吧






到狗窩裡說狗臭 豈有不被狗咬的道理
現在台北市街頭開車,遠遠就聽到救護車聲音

但周遭的車主似乎沒有車要靠邊讓的舉動

只有一件事是確定的,當救護車開過之後,旁邊的車突然就跟過去後面搭順風車

我可是每次都有讓哦!!!!!!

因為自己曾經搭過救護車陪同,我知道車上人的心情
Koei
臺灣的駕駛沒有那麼守法
看到聽到救護車
大都是不會讓的


美國9成9以上只要聽到
救護車/警車/消防車警鈴聲
第一件事就是減速靠邊停止
那怕是對面車道的
讓這些救護車/警車/消防車先通行
就算是綠燈大家也會停下來

不過臺灣人口密度這麼高
很難讓每個駕駛都能願意等這麼一下


就算小貨車有路權
當它聽到或是看到救護車
它的路權應該就沒有
只是如樓上美國的鄰居說的
美國救護車/警車到了路口
還是會停一下/或是減速
消防車通常不停因為聲音最大
不可能聽不到看不見

美國開車
看到行人像看到祖先一樣(行人優先)
看到機車像見到鬼(避它為恐不及)
都會減速或是小心超過他們
臺灣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
等於開鬼門關大門
高速公路貨車都不讓小車
你要這些重機死得比較快

cigs wrote: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恕刪)


我朋友有收到判決書了..還尚未上訴...
因為經濟的因素..也請不了大律師..
但是如果不上訴的話..就要面臨四個月刑期..
相當於台幣12萬的罰金...
現在我朋友他們家一家都很憂愁這個問題..
所以我想上01請教各位先進該如何處理...

這個判決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意思嗎?

如何判斷何為應注意?
遵從燈號過馬路的貨車也很雖... 守法的被撞死

而救護車我到覺得強行經過紅燈時雖然有鳴笛

但還是真的要減訴再過路口...

當然救護車也是為了救人...

矛盾阿

guggy50 wrote:
遵從燈號過馬路的貨車也很雖... 守法的被撞死

而救護車我到覺得強行經過紅燈時雖然有鳴笛

但還是真的要減訴再過路口...

當然救護車也是為了救人...

矛盾阿

紅燈停、綠燈行,這是國小教的,綠燈放膽過
可是都聽到救護車的聲音了,讓一下,不會少根毛
roy1976.tw wrote:
在今天的新聞有寫:h...(恕刪)


鬼島台灣這樣的判決不意外啦 應該說不這樣判決就不是台灣
因救人開快車出事 司機負責
為了不出事開慢車耽誤 司機負責 不管怎樣 司機都要負責

這就是台灣
這篇有淺力上新聞 媽 我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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