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1976.tw wrote:在今天的新聞有寫:h...(恕刪) 希望各位網友能不吝幫我朋友的爸爸聲援,畢竟任何人都可能會坐救護車,如果這個判決確定,將造成以後開救護車的人心惶惶..可能也會影響救人的時效..============================================判也已經判了, 網友的聲援也改變不了判決書.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1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本案仍可上訴...1001115日的判決,到今天剛好十天(扣除送達日不知道過了時問沒有?),也不知道當事人上訴了沒有?
說一下加拿大的救護車好了就算是眼前路口的車輛全停了(紅燈)他們還是要在停止線上完全停止確認後才通過雖然這樣可能慢幾分鐘到可能因此延誤了幾個生命不過總比兩車人跟著七天後回家報到好發生這樣的事誰也不願意相信沒有人會故意去撞救護車的吧
現在台北市街頭開車,遠遠就聽到救護車聲音但周遭的車主似乎沒有車要靠邊讓的舉動只有一件事是確定的,當救護車開過之後,旁邊的車突然就跟過去後面搭順風車我可是每次都有讓哦!!!!!!因為自己曾經搭過救護車陪同,我知道車上人的心情
臺灣的駕駛沒有那麼守法看到聽到救護車大都是不會讓的美國9成9以上只要聽到救護車/警車/消防車警鈴聲第一件事就是減速靠邊停止那怕是對面車道的讓這些救護車/警車/消防車先通行就算是綠燈大家也會停下來不過臺灣人口密度這麼高很難讓每個駕駛都能願意等這麼一下就算小貨車有路權當它聽到或是看到救護車它的路權應該就沒有只是如樓上美國的鄰居說的美國救護車/警車到了路口還是會停一下/或是減速消防車通常不停因為聲音最大不可能聽不到看不見美國開車看到行人像看到祖先一樣(行人優先)看到機車像見到鬼(避它為恐不及)都會減速或是小心超過他們臺灣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等於開鬼門關大門高速公路貨車都不讓小車你要這些重機死得比較快
cigs wrote: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恕刪) 我朋友有收到判決書了..還尚未上訴...因為經濟的因素..也請不了大律師..但是如果不上訴的話..就要面臨四個月刑期..相當於台幣12萬的罰金...現在我朋友他們家一家都很憂愁這個問題..所以我想上01請教各位先進該如何處理...
guggy50 wrote:遵從燈號過馬路的貨車也很雖... 守法的被撞死而救護車我到覺得強行經過紅燈時雖然有鳴笛但還是真的要減訴再過路口...當然救護車也是為了救人...矛盾阿 紅燈停、綠燈行,這是國小教的,綠燈放膽過可是都聽到救護車的聲音了,讓一下,不會少根毛
roy1976.tw wrote:在今天的新聞有寫:h...(恕刪) 鬼島台灣這樣的判決不意外啦 應該說不這樣判決就不是台灣因救人開快車出事 司機負責為了不出事開慢車耽誤 司機負責 不管怎樣 司機都要負責這就是台灣這篇有淺力上新聞 媽 我在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