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鄉苦工 wrote:沒多大是多大才會有危險再說現在所謂的標準範圍真的安全嗎那之前吵瘦肉精就都是白吵了(恕刪) 除了Places of sensitive use 跟例如瑞典一些超嚴格標準以外,台灣對電磁波的規範算嚴格,一般民眾電磁波所限制之建議值甚至是美國Tennessee的一半!而美國沒有聯邦標準也沒有州立標準,(除了上述的Tennessee州外)因為沒有足夠的科學證據證明磁場對人體有害,所以也無法建立一個標準來分別什麼暴露量是有害的,什麼暴露量是無害的!至於台灣有沒有乖乖跟標準走,那我無法確定!我也沒能力改變!總之我認為電磁波對人體最大的影響還是在生活的家電!還有不是討論電磁波嗎?怎麼跑到瘦肉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