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7/1起.高速公路局每天不用做什麼就可以進帳50萬元哦~~

遠通公司已違約,為何可以不罰?

依契約規定政府得處以懲罰性違約金之目的,係希望使建置營運公司感受到財務壓力,督促其儘速完成改善,以達到契約規定之利用率目標,裁罰並非唯一選項。若甲方因此受有損害時,可無庸舉證獲得部分補償,用以保障契約執行或減少公益損害。在確保高速公路收費營運不中斷及兼顧現有ETC用戶使用者權益之前提下,因此只要遠通公司提出可行之解決方案,能達到契約規定及102年順利計入計程收費的目標,亦屬裁罰之方式。
遠通公司提出「0元eTag」及原價購回OBU方案,以改善ETC利用率,預估遠通公司將因此再投入10億元以上之契約外成本負擔,此一數字遠高於一年1.825億元(若以100.04.15至101.12.31計算則為3.13億元)之違約裁罰金,實質上已形同處罰。高公局已設定階段檢核點,監督遠通公司落實所提整體解決方案,若未依約定執行仍再回溯自100年4月15日起開罰。
根據歷次民調及委託研究顯示:民眾是否加入使用ETC之關鍵問題之一在於OBU價格,遠通提供0元eTag,消除裝機門檻,預期可有效提升利用率,達成政府「實施計程收費,實現公平付費」之政策目標。且用路人要使用ETC,已不須任何負擔,全民都可免費使用;因此ETC已不再是遠通公司的ETC,而是全民的ETC;至此,原需透過自行購買OBU之遠通公司客戶,亦已轉變為政府之用戶。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230&p=2815

你lag了.......

高公局早就貼出公告不罰

你不知道交通部是遠通開的嗎?



boyce2010 wrote:
遠通公司已違約,為何...(恕刪)


"遠通交通部"自己是主管機關...說怎麼做就怎麼做!!!完全沒有人可以管"它們"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simn1111 wrote:
老胖子他邊哭邊超著要去大陸給每條高速公路裝山寨e-tag給你看!


廣東早就有了喔

沒有推不倒的女人,只有推不倒的價錢
那個~~說自己很閒的監察院長,

覺得對不起國民的話,

對高公局好好監察一下吧~~

已經閒到出了六本書了,

希望不會有空出第七本才好~~
~~婚逃賣卵蛋 兵能波賣卵蛋~~
從今年7/1起.高速公路局每天不用做什麼就可以進帳50萬元哦~~
-->可是高公局一直在想辦法,看看怎麼樣才能不收這筆錢,高公局....奇怪耶你.....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超級不行者 wrote:
那個~~說自己很閒的...(恕刪)


一定會有第七本的阿,
每本的第一個字 合起來..
大概就是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該查的不察,寫書放炮,當然好笑)

lnd1214 wrote:
這麼好的事情,高公局...(恕刪)


怕收爛攤子吧
政府早就已經幫徐胖解套了

奇怪耶!你!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kempshous wrote:
天底下就是有這麼好的...(恕刪)


天真
kempshous wrote:
天底下就是有...(恕刪)


難道你沒看到
高公局現在什麼都做就是不想有那麼好的事情

真的有人會嫌天天進帳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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