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寶韓 wrote:
我認為職業道德論醫療...(恕刪)
humits wrote:
除罪化,是要去除不必要的刑事訴訟,而不是免除民事訴訟!
台灣的醫療訴訟高,是因為醫療訴訟是刑事訴訟,以國家的力量,以檢察官的力量來對醫療糾紛提起訴訟。相對其他國家,以民事訴訟而言,兩者相差非常的大。)
當然當然,對於窮人家病患而言,有刑事訴訟,至少還有國家的檢察官可以免費幫你申張正義。
而一旦刑事除罪化,只剩下必須自己花錢繳裁判費、請律師的民事訴訟,有多少窮人可以跟大醫院
打下去?
現在就算有刑事責任,醫療案件要成立的比例就少得可憐了,因為法院對醫療問題都是去問
行政院醫事鑑定委員會,而這個委員會的成員都是醫師,對醫療案件的答覆也都是“查無因果關係“,
而且以之前家人與名婦產科打官司的經驗,大醫師每次出庭都是3人律師團,所有資料也都在醫院
手上,連檢察官都打得很吃力了,現在說刑事除罪化還可以打民事?最好每個窮人都有財力跟大醫院、
大診所打民事吧!
gufan wrote:
當然當然,對於窮人家病患而言,有刑事訴訟,至少還有國家的檢察官可以免費幫你申張正義。
而一旦刑事除罪化,只剩下必須自己花錢繳裁判費、請律師的民事訴訟,有多少窮人可以跟大醫院
打下去?
現在就算有刑事責任,醫療案件要成立的比例就少得可憐了,因為法院對醫療問題都是去問
行政院醫事鑑定委員會,而這個委員會的成員都是醫師,對醫療案件的答覆也都是“查無因果關係“,
而且以之前家人與名婦產科打官司的經驗,大醫師每次出庭都是3人律師團,所有資料也都在醫院
手上,連檢察官都打得很吃力了,現在說刑事除罪化還可以打民事?最好每個窮人都有財力跟大醫院、
大診所打民事吧!(恕刪)
我是不太了解除罪化的意思
但 "qufan" 說的,的確是很實際的情形
常聽很多人說 : 某某去一趟診所打個針回來就突然死了
但也沒去告醫生
因為沒錢告
也不一定告的贏
所以很多人就算了
所以醫死人的情況比浮上抬面的還多很多.
因此弱勢的應該是民眾,不是醫生
因為要告的成真的很難
曹賜彬被長庚說有癌症
如果他沒去美國開刀, 而是在長庚開刀
應該一輩子都不知自己其實沒得癌症吧
所以要減少醫療糾紛
應該要先從醫院內部作業流程改善起,
及減少醫生工作時數, 以免過勞
至於 "除罪化" 可以再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