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死刑或宮刑我想不出任何辦法"43歲的張宗華87年因強制猥褻案被高院判刑1年6月,90年1月1日縮刑期滿出獄"時間上真是又輕又短,放出來造成婦女人心惶惶無法自主性衝動的人還是永世除名的好會抓小妹妹來污辱不就是沒錢又隨機想找個好控制的屁股,這不是設個什麼紅燈區就能解決的他關個三年出獄,這小妹妹可得被關在一輩子的陰影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