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犯出獄再度犯案率高,有法可解?


gzc161130 wrote:
難道沒有辦法可以解決嗎?
...(恕刪)

有法可解~
性侵犯出獄後均寄宿於該審理法官家中一年後
始可自由遷居

這條通過~保證你在路上不會再遇到強姦累犯

gzc161130 wrote:
今天早上又看到一個新...(恕刪)


直接讓他GG....
建議比照以前831,將這些人集中,畢竟有些男男戀沒"女友"也是有需求的.

gzc161130 wrote:
今天早上又看到一個新...(恕刪)


罪犯有人權
但是被害者沒有
除了死刑或宮刑我想不出任何辦法
"43歲的張宗華87年因強制猥褻案被高院判刑1年6月,90年1月1日縮刑期滿出獄"
時間上真是又輕又短,放出來造成婦女人心惶惶

無法自主性衝動的人還是永世除名的好
會抓小妹妹來污辱不就是沒錢又隨機想找個好控制的屁股,這不是設個什麼紅燈區就能解決的
他關個三年出獄,這小妹妹可得被關在一輩子的陰影裡
在台灣

要怪被害人太有錢、太正、太笨

拳頭不夠大 wrote:
有法可解~性侵犯出獄...(恕刪)

這樣怕接不了幾個,這樣吧,人權團體阿甚麼人權律師都加入,
甚至支持的民眾和鄉民都歡迎加入登記接待性侵犯,人權不是嘴巴說的,
要身體力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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