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cash wrote:
當天財物損失 : 外套15000元 / 褲子2000元 / 手錶7000元 / 眼鏡6000元 共計:30000元





滿嘴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的博同情跟理賠錢

怎麼行頭這麼好

外套還15000勒

我月入20幾萬外套才穿799的

還有單醫療求嘗200萬 這麼敢開

強制險[死亡]最高也才200萬

你受傷就要200萬 讚....


hucash wrote:
目前家中經濟大多靠繼父支撐.




你繼父有收養你嗎???
醫療費用檢方會請你提具證明文件為賠償依據,不是你說多少就多少的

請個有經驗的律師來說明比較快且清楚

你身上的行頭真好+1
請律師吧,請律師吧,讓專業的處理比較好,
您好 , 筆誤是20萬

20萬是出院時憑單上寫的價格 , 並非我自己喊價 感謝.

我並無滿口低收入戶 , 是實際就是符合低收入戶資格才申辦 .



我所穿的行頭均為我自己打工所賺的錢買的衣物 , 並非與我[家中經濟狀況]有關係.

我個人認為衣服不用多

好的可以穿很久 , 我只有兩件外套 , 每個人價值觀不同 請不要這樣批評 Thx ..


您好 , 小弟很佩服您月收20萬

小弟從小工讀 , 並非含金湯匙申請假低收

誠心發問 ... 感謝
hucash wrote:
想請問 , 律師那方面問題

稍早與母親溝通 律師開庭出席費至少6萬

母親是不太打算請律師 , 畢竟收費不低

但想得到應有賠償還是請律師較直接妥當嗎 ?

費用部分是能像上面回文大所說明的 (勝訴抽%) 這類?


不是有免費的法律扶助單位?

問問看不就得了
....還問啥啊.....

首先...加害者是兩位..
假設你求償500萬好了...怎麼分???
A/B:250/250
還是100/400
依肇責比...誰會認比較多....????
調解...調半天也無解啊...又不是幾十萬...


所以..提告.上法院...
你求償300萬
法官說..只能求償250萬....那也就這樣了...
A賠150,B賠100...誰也沒辦法說不啊..
(最多就...脫產....)

去找律師吧......





fdfdftr74 wrote:
滿嘴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恕刪)


死亡跟受傷 不一樣好嗎 拜託 沒受傷過 在這邊歪歪叫 我絕對支持 他用力去討錢


補肉 那個 痕跡 一輩子 怎麼整形 都是一樣 就像是那裡很突兀 而且無法舉重 這些 你知道對一輩子 影響大

我也補肉過 我經歷很漫長復健 求償? 對方只賠2萬多 +所有當時和解前的醫療費用 他全部過失 在那邊 唉唉 那邊哭 叫說有家庭 有小孩 有什麼 我家人惻隱之心

最後呢?? 我搞到我都還沒好我就必須打工 痛到出血 出汗

每個禮拜去台北一次 來回 油錢 門診(每個禮拜只復健一次 算是後期 前期最多要3次 然後2次
(持續有超過5年 停車費就幾乎60-90 1h/30)

我那時候 時常想 我寧願 我負債500萬 我也不要受傷

一次的這種永久 傷害 對 你要找工作 另一伴 都是非常的增加阻礙 (尤其男生!! 女生 還可以努力找行政的工作 然後找個愛他的男人一起分擔 就可以安穩

男生呢? 怎麼找 都偶爾會需要出到力 要找到可靠女人?一起分擔 那個傷口露出來就先嚇跑80%的人

-------------------------------------------

這種 要先趕快 申請假扣押 然後可以先問警察 覺得 你有過失嗎(有些警察會說 要等研判表 有些會給你 他的看法)


基本過失小 上法院 只要你本身口條不錯 就不會輸

還有金額賠償 可以請律師幫你列出來 律師列的都很多

在金額賠償(我父親也是車禍 對方100%過失闖紅燈)

那個律師 是我親戚 列出來金額 老實說我有嚇到 滿高的

他說 本來你開出來的金額就是依照 你的損失 + 醫療 + 工作能力喪失(依照你的目前工作薪資去算)+精神(我們精神才寫一點點)

加起來破9百萬


他說 本來就是這樣算 雖然不太好聽 所有這種 對方一定會殺價 你依照正常開高 對方殺下來 你才還有空間
目前市面上 他說 他遇到死亡其實都是200-300 但是你一開始就開300 對方一砍 你就堅持 堅持 只會導致破局

他說 你看新聞上法院 哪個不是開到好幾千萬 都是依照工作能力 和 損失 精神 去算的


你的機車 強制險 可以理賠你的受傷(你要有駕照)
hucash wrote:
小弟 1/22 需要開庭 有許多疑問想請問有經驗者

是告 "損害賠償" 吧 ?

既然已經提告了 求償金額不是已經寫了 ? 求償金額是寫多少 ? (你文中又說永久性減少勞動收入不知要求多少)

提告對象應該是對向機車駕駛(老伯伯) 及小貨車駕駛

如果小貨車駕駛是受雇於公司應該將該公司負責人共三人列入連帶賠償

如果你有請律師 趕快跟律師討論一下

如果沒請律師 先確定一下你的起訴狀內容

1/22 如果是第一次開庭 應該是 "準備程序庭"

法官主要是要問你起訴被告的請求權(根據哪條法律 ?)

事發經過 有沒有要調查的事項 要傳訊的證人...

提告對項 請求權基礎 求償金額 判決前都可以改

提告前沒先申請調解嗎 ?

法律程序要走很久
hucash wrote:
小弟 1/22 需要...(恕刪)

所以我很討厭老人家騎機車.

1.不打方向燈,就算打左邊給你騎右邊

2.龜速駕駛造成後方車輛不敢輕易超車,怕個突然轉那就不好玩...

告死他不用和解.先跟律師商量是否可假扣押以避免脫產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