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otor wrote:只能說對方太白了如果...(恕刪) 其實我想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但是~對方要我賠他車~就太不合理了因為我沒違規~而且~我又被撞~我本來想告他傷害~但是我現在在當兵(替代役)~又怕太麻煩因為聽說提出告訴的話會拖蠻久的~~~><
保險理賠中的責任認定分賠法指的是超過保險理賠範圍而需要車主自行負擔的部份打的比方,兩方責任劃分與版主的劃分相同為3/7分,而保險理賠金最多只賠3000元,而版主實際花銷為5000,此時多出的兩千則採用責任劃分的方式做賠償,也就是2000x0.7=1400,站70%那方在賠給你1400元,而600元則因板主自己也須承擔責任所以需自行吸收.............................至於對方車子受損所需的理賠則是對方與保險公司之間的另款合約
allens118 wrote:對方也請保險公司處理...(恕刪) 那就請你的保險公司跟對方保險公司談判囉!你也可以對他所謂的理賠方式有意見囉!他的算法對你來說比各自處理還貴捏?既然他的責任比較大當然他要負責自己的還有你的部分! 因為一般私下和解, 肇事一方都會負責另外一方全賠耶, 且如果你有受傷的話,後續復健跟醫療費呢?保險公司都這樣,談判咩當然都是先把對自己有利的底線拉出來,所以要多參考其他案例以便處理!
brianwu163 wrote:保險理賠中的責任認定...(恕刪) 那對方與保險公司的另款合約?是我的保險公司還是對方的?而且~我是摩托車~所以只有強制險耶~只賠對方人受傷~不賠對方車體那對方如果沒有保車體險了?THX
allens118 wrote:那對方與保險公司的另...(恕刪) 喔!對喔忘記你是騎車的...去查一下警察的筆錄怎做?或者是找有在保險公司上班的朋友請他幫忙....其實你也可以請幫你承保機車責任險的保險員幫忙,服務要好一點咩!這樣子以後你也可以考慮是否繼續加保或者換家?因為我們家的機車險保險員都會幫我們的!
noheal wrote:以台灣目前法律,保險...(恕刪) 我之前遇到的狀況就是這樣處理...照理說他要賠修理費跟醫藥費.....而且我發現後來身體還是有後遺症....畢竟騎車是人包鐵...當然後續醫藥費是找不到人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