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講的應該是指:
"標準扣除額" 及 "列舉扣除額" 二選一,
如果您的"列舉扣除額"加起來有超過44,000元(夫妻合併申報就是超過88,000),那麼就用"列舉扣除額"比較划算,反之,就是用"標準扣除額"來報稅
1.標準扣除額:
單身者扣除44,000元,夫妻合併申報者,扣除88,000元。
2.列舉扣除額:
下述各種費用有確實的證明或收據,且不超過法定限額部分, 可申報減除:
捐贈、保險費(每一人最高24,000)、醫藥及生育費、健保費、災害損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支出...等等
列舉扣除額詳細的規定跟項目,建議可以上國稅局查詢,會是最準確的。
建議可以財政部下載網路報稅軟體(http://tax.nat.gov.tw/)
裡面就有很詳細的可以列舉扣除額的項目,也會自動幫你計算金額 & 建議你用哪一種報稅比較划算,
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或者是用戶號報稅(我都用這種,超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