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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44961851
Shoneshun wrote:
不知道是不是我笨 我還真的被臨檢過一次..
跟女友在旅館內被按門鈴 打開後是兩把步槍對著我 然後要求看證件
看完之後就走了是真的 不過我們也都是衣著完整 不知道是否有影響
地點是在三重天台附近眼鏡行樓上那間
最高法院六十九年台上字第一四十四號判例及法務部八十三年八月二日法八十三年檢字第一六五 三一號函釋均已認定「住宿旅館之房間,各有其監督權,如已經特定人依規定登記住宿即係供旅 客起居之場所,即不失為住宅性質..,」依上判例及解釋函可認定館房間如經特定人依規定登 記住宿後即非公共場所.警察絕不可隨意進入臨檢。
你租的那刻起, 該房等同你家
警察能不能進房臨檢你? 就如同警察能不能進你家臨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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