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有發現自己能預知地震的能力嗎?


愛與靈魂 wrote:
我也是以前在台南官田...(恕刪)


我有預感

你下個月會被管妹收走

愛與靈魂 wrote:
我也是以前在台南官田...(恕刪)



你先發誓你不是中壢金城文+1




哈哈哈霏翔 wrote:
你先發誓你不是中壢金...(恕刪)

愛與靈魂 wrote:
我也是以前在台南官田...(恕刪)


sky大舞廳???

那是啥

在網路散播地震要來的訊息是有罪的,開玩笑別開太大.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妨害安寧秩序)
第一項、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第一款、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
 第二款、無正當理由鳴槍者。
 第三款、無正當理由,攜帶用於開啟或破壞門、窗、鎖或其他安全設備之工具者。
 第四款、放置、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者。
 第五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第六款、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
 第七款、關於製造、運輸、販賣、貯存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物品之營業,未經
     主管機關許可;或其營業設備及方法,違反法令規定者。
 第八款、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者。
第二項、前項第七款、第八款,其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處或併處停止營業或勒
    令歇業。
我是人,我反咳!

john0002 wrote:
在網路散播地震要來的...(恕刪)

樓主往生了,你還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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