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動手了被我閃掉或是被我擋掉
導致我沒有驗傷單
那不是了大了
白白被人動手
所以下次應該要選擇不動手
但是不能閃
要讓對方留下傷害這樣才行

酒鬼毛 wrote:
我爸覺得小黃開得滿快的,對於園區內運動的人滿危險
酒鬼毛 wrote:
結果司機就搖下車窗說他開很慢 我們是來找麻煩的
酒鬼毛 wrote:
於是等乘客下車後 老爹就對司機吼說"園區內開車開慢點"
是用吼的沒錯 因為他沒開窗戶 也正在開車迴轉途中 怕他沒聽到
av8d2 wrote:
檢察官開庭一定問誰先動手..有沒還手
有沒驗傷單
要不要和解
不和解就看傷勢如何...小傷就用簡易判決..檢察官可以自己判不用送到法官那
一般最多是3個月..得易科罰金...一天1000...3個月就9萬左右
傷重的..如你所言..把他打到掛...看有沒傷到人體要害..
有的話就重傷害起訴..移到地院法官那判...重傷害絕對超過6個月.(MAKIYO打運蔣那樣)
沒意外的話應該是屁股洗乾淨準備坐牢..(對方不跟你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