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算,這已不止含應給的薪資還多出可拿的資遣費很多了還有臉再去要什麼?這老闆真是稀罕的優希望妳不是案主不然妳也是稀罕的熱心建議妳老公..不是..我是說妳同事的老公把這事件寫在履歷上轉角遇到女鬼 wrote:她老公月薪是35K,...(恕刪)
我前一份工作沒有打卡,也沒所謂上下班,有時情出去,沒事情在家.(也做快五年左右)這份工作快二年囉.沒遲到沒早退過.(要打卡上下班)我換過几份工作下來,也從來沒遲到過,但我有睡過頭.我就會直接請假,老闆都會準假,因為我一年請的假一隻手就算完囉,年假也沒放完過.(我睡過頭都是有原因囉)以上只講的事對我的講,是在正常不過囉.我當過主官過.現在也是幫人家工作的人.對我來講正常上下班不是基本的東西嗎?所以我跟樓上的人都一樣想法,這樣還有臉去談什麼嗎?公司的規定的基本底線都不能達成囉.談什麼都多餘囉.除非你是能力很強囉人.要不然這種事情不會是最後一次.